氟尿嘧啶
别名:5-氟尿嘧啶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适应症
1.用作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癌的主要化疗药物。还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癌肿、胃癌、结肠癌和胰腺癌)、卵巢癌、支气管肺癌、头颈部恶性肿瘤和癌性胸腹水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也常用于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2.本药软膏用于皮肤癌、外阴白斑以及乳腺癌的胸壁转移等。
3.本药凝胶用于光线性角化、日光性唇炎、博温病、Queyrat红斑增殖病、博温样丘疹病、尖锐湿疣、白癜风、淀粉样变苔藓、播散性表浅性汗孔角化症、寻常疣、扁平疣、银屑病、着色性干皮病、表浅性基底细胞上皮瘤等。
4.本药栓剂仅用于结肠癌。
5.本药结膜下给药,可用于青光眼术后,通过抑制术后伤口愈合进程,防止瘢痕形成而增加手术的成功性。
禁忌症
1.对本药严重过敏者。
2.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者。
3.孕妇(尤其是妊娠早期)。
4.哺乳期妇女。
5.衰弱患者。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可有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常规剂量下该反应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严重时可有血性腹泻。
2.血液: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罕见。
3.心血管系统 用药后偶出现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改变。长期动脉插管给药,可引起动脉栓塞或血栓形成等。
4.神经系统:可有小脑共济失调,可致器质性脑病。
5.呼吸系统:极少见咳嗽、气急。
6.眼:静脉注射本药可致刺激性结膜炎、睑缘炎、泪腺分泌过多,也可致眼球运动异常,甚至发生视神经病。
7.肝:可引起肝细胞坏死伴暂时性氨基转移酶升高,与给药剂量有关。
8.皮肤:可见皮肤色素沉着、脱发、皮炎、皮疹、荨麻疹和皮肤光过敏反应。
9.局部注射给药时可出现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药液外溢可引起组织坏死或蜂窝组织炎。植入给药可出现植人局部红肿、硬结、疼痛、溃疡、皮肤色素沉着。
10.致畸、致癌: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致畸、致癌。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慎用:
(1)肝功能明显异常者。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109/L、血小板低于50×109/L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出血)或发热超过38℃者。
(4)有明显胃肠道梗阻者。
(5)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者。
2.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用药时应减量。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曾有极少数妇女由于在妊娠早期使用本药,导致新生儿先天畸形,尚可能存在其他远期影响,故孕妇禁用本药。
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有潜在的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并可能对婴儿产生毒副反应,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
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常规剂量
1.口服给药:一日150~300mg,分3~4次服用。一个疗程总量为10~15g。
2.静脉注射:单药治疗,一日10~20mg/kg,连用5~10日,一个疗程5~7g(甚至10g)。
3.静脉滴注:一次10~20mg/kg,一日500~1000mg,溶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1000ml中缓慢静滴,每3~4周连用5日。也可一次500~750mg,一周1次,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为一疗程。治疗绒毛膜癌时剂量为一日25~30mg/kg,连用10日为一个疗程。
4.动脉插管注射: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一次750~1000mg。
5.动脉滴注:单次5~10mg/kg,溶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1000 ml中,滴注6~8小时。
6. 腹腔内注射:一次500~600mg/m2,一周1次,2~4次为一疗程。
7.直肠给药:结肠癌:患者取侧卧位,将本药栓剂塞入肛门,根据具体癌肿部位而决定深度。于手术前10日开始用药。一次1粒,每日早晨和睡前各1次,疗程为10日。
8.结膜下注射一次5mg,一个疗程总量为50mg。
9.局部给药:
(1)本药凝胶:涂搽患处,一日1~2次。
(2)本药软膏:5%~10%软膏局部涂抹患处。
10.皮下植入:
(1)老年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性化疗:一次200mg/m2,每10日1次,连用2次后休息10日为一疗程。
(2)作为联合化疗方案之一:一次500mg/m2,每3周1次,2~4次为一疗程。
(3)体表肿瘤或肿瘤生长部位:一次200~500mg/m2。
儿童
常规剂量
静脉滴注:一次10~12mg/kg,一日1次或隔日1次。
相关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