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诊指南 > 常用药品 > 卡马西平

卡马西平

  别名:氨甲酰苯卓

适应症

1.用于治疗癫痫单纯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对全身性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亦有良好疗效。
   2.可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痛、外伤及疱疹后神经痛。
   3.用于预防或治疗双相障碍(躁狂抑郁)。
   4.用于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等合用。
   5.用于酒精戒断综合征。
   6.对室性、室上性期前收缩等心律失常也有效。

不良反应

1.精神神经系统:常见头晕、共济失调、疲乏、嗜睡。本药还可能激发潜在的精神病、引起老年人精神错乱或激动不安,不良反应发生率随血药浓度的增高而增高。罕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言语困难、口齿不清、抑郁及难以解释的幻听、不自主的躯体运动、幻视等。可引起儿童行为障碍,也有引起脑膜炎复发的个案报道。罕见感觉减退或周围神经炎。
   2.消化系统:常见口渴、恶心、呕吐;少见严重腹泻;罕见肝功能异常及过敏性肝炎(表现为黑尿、粪便颜色变浅、皮肤巩膜黄染等)。
   3.呼吸系统:罕见过敏性肺炎。
   4.心血管系统:罕见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充血性心力衰竭、浮肿、高血压或低血压、血栓性静脉炎、昏厥等。
   5.血液: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6.代谢/内分泌系统:可见低钠血症,表现为无力、恶心呕吐、精神紊乱、神经系统异常以及癫痫样发作增多等;少见低钙血症,表现为癫痫发作频率增加、肌肉或腹部痉挛。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罕见骨质疏松、急性间歇性卟啉病。
   7.眼:常见视物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8.泌尿生殖系统:罕见肾毒性、急性肾衰竭。有引起急性尿紫质病的报道。国外有导致性功能障碍的报道。
   9.皮肤:少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剥脱性皮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瘙痒、发热、咽喉痛、骨关节痛、疲乏等。
   10.其他:罕见腺体瘤、淋巴瘤。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本药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奥卡西平、苯妥英钠等可能存在交叉过敏反应。
   2.慎用:(1)酒精中毒者。(2)冠状动脉硬化等心脏病患者。(3)肝脏疾病者。(4)肾脏疾病或尿潴留者。(5)糖尿病患者(可引起尿糖增加)。(6)青光眼患者。(7)使用其他药物有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史者(本药诱发骨髓抑制的危险性增加)。(8)ADH分泌异常或有其他内分泌紊乱者(如垂体功能低下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精神错乱、激动、不安、焦虑、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能透过胎盘屏障,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可能导致胎儿脊柱裂等先天畸形,尤其在妊娠早期。孕妇应禁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通过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60%,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以及血清铁检查。在给药前检查一次,治疗开始后应经常复查达2~3年。(2)尿常规。(3)血尿素氮。(4)肝功能检查。(5)血药浓度监测。(6)眼科检查(包括裂隙灯、眼底镜和眼压检查)。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成人
   口服给药:
   1.抗癫痫及抗惊厥:初始剂量为一次100~200mg,一日1~2次,以后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维持时应根据情况调整至最低的有效量,分次服用。要注意剂量个体化,一日总量不宜超过1200mg,少数可用至一日1600~2000mg。
   2.镇痛:初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次,第2日起,隔日增加100~200mg,直至疼痛缓解,维持量为一日400~800mg,分次服用,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00mg。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300~600m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一日200~400mg,分3次服用。
   4.抗躁狂或抗精神病:初始剂量为一日200~400mg,以后每周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成人总量不超过一日1200mg,分3~4次服用。少数用至一日1600mg。
   5.酒精戒断综合征:平均剂量为一次200mg,一日3~4次。对严重病例,最初几日剂量可增至一次400mg,一日3次。
   6.心律失常:一日300~600mg,分2~3次服用。
  
  儿童
   口服给药:
   抗惊厥:(1)1岁以下儿童:一日100~200mg。(2)1~5岁:一日200~400mg。(3)6~10岁:一日400~600mg。(4)11~15岁:一日600~1000mg,分次服用。4岁或4岁以下儿童,起始剂量为一日20~60mg,然后每隔1日增加20~60mg。4岁以上的儿童,起始剂量为一日100mg,然后每周增加100mg。
   也有以下用法:(1)6岁以下儿童,起始剂量为一日5mg/kg,每隔5~7日增加1次用量,至一日10mg/kg.必要时可增至一日20mg/kg,维持量应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μg/ml,常用量为10~20mg/kg(约250~350mg),一日总量不宜超过400mg。(2)6~12岁儿童,第1日100mg,分2次服用,每隔1周增加1次剂量,一次可增加100mg,直至出现疗效,维持量应调整到最小有效量,常用量为一日400~800mg,一日不超过1000mg,分3~4次服用。



分享到:
(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