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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妥英钠

  别名:苯妥英

适应症

1.用于癫痫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颞叶癫痫)、单纯部分性发作(局限性发作)和癫痫持续状态。
   2.也用于三叉神经痛、隐性营养不良性大疱性表皮松解症(Recessive dystrophic epidermolysis bullosa)、发作性蹈样手足徐动症、发作性控制障碍(包括发怒、焦虑、失眠、兴奋过度等行为障碍疾患)、肌强直症等。
   3.可用于洋地黄中毒所致的室性及室上性心律失常、三环类抗抑郁药过量时引起的心脏传导障碍、对利多卡因无效的心律失常,对室性期前收缩、室性心动过速的疗效较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疗效较好。
   4.还可用于轻度高血压

不良反应

1.精神神经系统:可引起眼球震颤、共济失调、构音障碍、神志模糊、行为改变、癫痫发作次数增多、精神改变、眩晕、失眠、短暂的神经敏感性增强、头痛等,常与剂量有关。长期使用还可引起异常的兴奋、神经质或烦躁易怒等,有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的报道。有报道指出,本药可导致运动障碍,包括舞蹈病、肌张力障碍及扑翼样震颤。
   2.消化系统:长期服药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炎、大便色淡、齿龈增生(儿童多见);罕见巩膜或皮肤黄染(肝炎或胆汁淤积性黄疸,可出现血清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食欲减退、严重的胃痛等。
   3.血液:可引起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及全血细胞减少,还可引起巨幼细胞性贫血、淋巴结病(包括良性淋巴结增生)、假性淋巴瘤、恶性淋巴瘤;罕见血小板减少(表现为出血或淤斑等)、再生障碍性贫血。
   4.皮肤:常有皮疹反应,包括红斑、荨麻疹、痤疮、麻疹样反应,有时伴发热,少见但较严重的有剥脱性皮炎、重症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罕见血清病。
   5.肌肉骨骼系统:罕见骨折、骨质异常或生长缓慢(维生素D及钙代谢紊乱)。
   6.泌尿生殖系统:可引起尿色加深。
   7.代谢/内分泌系统:可抑制血管升压素及胰岛素分泌,使血糖升高。此外,本药可使血清T3、T4的浓度降低,可增加妇女雌激素、黄体酮与睾酮的代谢性清除。
   8.其他:有致癌的报道。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其他乙丙酰脲类药物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能过敏。
   2.慎用:(1)嗜酒者。(2)贫血患者,可使严重感染的危险性增加。(3)心血管病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4)糖尿病患者。(5)肝肾功能损害者。(6)甲状腺功能异常者。(7)卟啉病患者。
   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由于儿童服用本药后有特殊的药动学,因此儿科病人应经常作血药浓度测定。临床上对中毒症状评定有困难,故多不首先考虑采用本药。学龄前儿童需系统地测定血药浓度,以决定一日用量及给药次数。有的儿童需一日15mg/kg以维持治疗浓度。由于幼年期间肝脏代谢能力强而快;半衰期较短。峰值期可出现中毒症状,谷值时血药浓度又偏低,故应监测血药浓度,了解波动的详情。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常见慢性低蛋白血症,治疗上联合用药又较多,药物间相互作用复杂,故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应慎重,用量宜偏低,并需经常监测血药浓度。静脉注射时速度宜减慢,2~3分钟内不超过50mg。老年人较易出现嗜睡,宜在睡前服药。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1)本药可通过胎盘,可能致畸。有报道认为,在孕期服用本药,可引起婴儿先天畸形,如兔唇、腭裂、心脏异常和“胎儿苯妥英综合征”(产前生长缺陷、小头、颅面异常、指甲发育不良和精神发育缺陷)等。还有孕期服用本药引起小儿患神经母细胞瘤的报道。至于致畸作用是由母体癫痫发作本身还是由用药所致,仍有争论。有观点认为癫痫发作控制不佳致畸的危险性可能大于用药的危险性,临床上凡是用本药能够控制发作的患者,在怀孕期间应当继续使用,并保持有效的血药浓度。由于妊娠时苯妥英钠的吸收和代谢会有改变,每月测定一次血药浓度以确定是否需要增加用量。如发作次数增多,应增加用量,分娩后再重新调整。产后应每周测1次以决定是否需要减量。(2)服用本药的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出现致命性出血的危险性增加(通常在出生后24小时内)。本药还可使母体维生素K减少,可增加分娩时出血的危险。预防性地在分娩前一个月及分娩时给母亲以水溶性维生素K,产后立即给新生儿静脉注射维生素K,可减少出血的危险。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分泌入乳汁,服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由于本药的酶诱导作用可使地塞米松的代谢加快,导致地塞米松试验不准确,故作抑制试验时需加大地塞米松用量。(2)可使蛋白结合碘的血清浓度降低,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值不变,但没有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症状,此现象在应用本药1周以上出现,停药后可持续7~10日。(3)本药可以使血循环中游离甲状腺素浓度减低,使甲状腺功能试验不准确,但基础代谢不受影响。
   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血钙、脑电图、血药浓度和甲状腺功能等。(2)静脉使用本药时应进行持续的心电图、血压监测。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成人
   ·常规剂量
   1.口服给药
   ①治疗癫痫:开始时一日100mg,一日2次,在1~3周内加至一日250~300mg,分3次服用。在分次应用达到控制发作和血药浓度达稳态后可考虑改用长效(控释)制剂。发作频繁者,可一日12~15mg/kg,分2~3次服用,每6小时1次,第2日开始给予100mg(或1.5~2mg/kg),一日3次,直到调整至适当剂量。一次极量为300mg,一日极量为500mg。
   ②治疗三叉神经痛: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③抑制胶原酶合成:起始剂量为一日2~3mg/kg,分2次服用,在2~3周内增加至患者能够耐受的用量,血药浓度至少达到8mg/L,一日100~300mg。
   ④抗心律失常:1) 一日100~300mg,分1~3次服。2)第1日10~15mg/kg,第2~4日7.5~10mg/kg,维持量为一日2~6mg/kg。
   ⑤高血压:一次100mg,一日3次。
   2.静脉注射
   ①抗惊厥:一次150~250mg,静脉注射速度不超过50mg/min,需要时30分钟后可再次静脉注射100~150mg,一日总量不超过500mg。
   ②抗心律失常:一次100mg,缓慢静脉注射2~3分钟,以后根据需要每10~15分钟重复1次,至心律失常终止或出现不良反应为止,总量不超过500mg。
   ③静脉滴注癫痫持续状态:剂量应足够大才能迅速提高脑内药物浓度,用量为(16.4±2.7)mg/kg。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静脉注射时需减量,注射速度也减慢到每2~3分钟50mg,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中毒反应。
   ·老年人剂量
   静脉注射时需减量、注射速度也要减慢到每2~3分钟50mg,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中毒反应。
   ·其他疾病时的剂量
   重症患者、血浆白蛋白降低(或本药蛋白结合率降低)的患者,静脉注射量要减少,注射速度也应减慢至每2~3分钟50mg,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中毒反应。
  
  儿童
   1.口服给药:
   (1)治疗癫痫:开始时一日5mg/kg,分2~3次服 以后按需要调整一日剂量不超过250mg。维持量为一日4~8mg /kg(或250mg/m2),分2~3次服。
   (2)抗心律失常:开始时一日5mg/kg,分2~3次服,以后根据病情调整,一日总量不宜超过300mg。维持量为一日4~8mg/kg(或250mg/m2),分2~3次服。
   2.静脉注射:
   抗惊厥:可按体重5mg/kg(或250mg/m2)单次或分2次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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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