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
别名:左旋抗坏血酸适应症
1.用于维生素C缺乏病的防治,也用于多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2.用于慢性铁中毒的治疗,也可用于肝硬化、急性肝炎,以及砷、汞、铅、苯等慢性中毒时所致的肝脏损害。
3.用于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
4.用于维生素C的补充:(1)发热、创伤、烧伤、感染。(2)胃肠道疾病(如长期腹泻)、手术后(如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接受慢性血液透析的患者等。(3)使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药物的患者。(4)用于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营养不良所致体重骤降者。(5)孕妇及哺乳妇女。
5.也可用于贫血、过敏性皮肤病、酸化尿液等。
6.大剂量静脉注射可用于克山病患者发生心源性休克时的治疗。
7.在口腔科用于腮腺炎、涎腺良性肥大、贫血性舌炎、药物过敏性口炎、口疮、多形渗出性红斑的辅助治疗,刺激唾液分泌,促进伤口愈合。
8.有报道本药对感冒、高脂血症有一定作用,但其临床疗效尚未肯定。
不良反应
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晕厥;长期服用每天2~3g 可引起停药后维生素C 缺乏病;大量应用(每天用量1g 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发红发亮、头痛、尿频(每天用量600mg 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动脉粥样硬化患者应用大剂量维生素C,可使血清胆固醇升高。
注意事项
1.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可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 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
(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2.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可通过胎盘,孕妇大量服用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
3.药物对哺乳影响:本药可分泌入乳汁。
4.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维生素B2、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
5.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维生素C 缺乏病症状,应逐渐减量停药。
6.有溃疡病者、痛风、糖尿病患者慎用。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成人:
1.口服给药:①一般用量:每次50~100mg,每天2~3次;②慢性透析患者:每天100~200mg;③维生素C 缺乏:每次100~200mg,每天1~3次,至少服2周;④酸化尿液:每天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⑤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天300~600mg,分次服用。
2.肌内或静脉注射:①维生素C缺乏:每天100~500mg,至少2周;②克山病心源性休克:首剂5~10g,加入25%葡萄糖注射剂中缓慢静脉注射。
3.口服给药:泡腾片,每次1片,每天1 次。
儿童:
1.口服给药:维生素C缺乏时,每天100~300mg,至少服2周;
2.肌内或静脉注射:维生素C 缺乏时,每天100~300mg,至少2周。
3.口服给药:泡腾片,每天半片,溶入1杯水中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