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米诺环素
别名:艾亚林性状
黄色结晶性粉末。溶于水,遇光不稳定,味苦。
适应症
本药可用于治疗敏感菌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梅毒螺旋体等敏感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毛囊炎、脓皮症、疖、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扁桃体炎、肩周缘炎、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颚窦炎、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等。因本药极易穿透皮肤,故尤其适用于痤疮。
2.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骨髓炎、骨炎等。
3.呼吸系统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支原体肺炎、肺部化脓症、中耳炎、副鼻窦炎等。
4.消化系统感染: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等。
5.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尿道炎(包括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子宫内膜感染、宫颈沙眼衣原体感染等。
6.其他;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立克次体病、淋巴肉芽肿、下疳、鼠疫、霍乱、布氏杆菌病(与链霉素联合应用)等。
7.当患者不耐青霉素时,可用于治疗淋病奈瑟菌、梅毒和雅司螺旋体、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炭疽杆菌、放线菌、梭杆菌所致感染。
8.可用于阿米巴病的辅助治疗。
9.局部给药可用于改善敏感菌所致牙周炎(慢性边缘性牙周炎)的各种症状。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可见畏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吞咽困难、舌炎、小肠结肠炎、胰腺炎和肛门生殖器区域炎性病变、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等消化系统症状,原有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妊娠后期妇女更易发生。
2.皮肤:可见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
3.肾脏:少见血尿素氮和肌酸酐值升高,尤多见于肾功能不全者,且与剂量相关。
4.牙齿和骨骼:在儿童牙齿和骨骼生长期使用本药,可引起牙齿长久变色和抑制牙齿和骨骼生长。
5.中枢神经系统:用药后偶见成人良性颅压内增高。
6.血液:偶见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7.甲状腺:长期用药可出现甲状腺的棕-黑显微变色。
8.前庭毒性:大剂量用药可引起前庭功能紊乱。
9.过敏反应:较青霉素类药少见。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也可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多关节疼痛、过敏性紫癜、心包炎、全身性红斑狼疮恶化。
10.其他:长期用药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耐药菌或真菌过度繁殖,引起二重感染,出现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四环素类药过敏者,可对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
2.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口服吸收不良、不能进食或有食管通过障碍者。
(3)全身状态差者。
3.8岁以下小儿应用本药可致恒牙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因此8岁以下儿童禁用本药。
4.老年患者慎用本药。
5.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引起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抑制胎儿骨骼生长。
6.本药可经乳汁分泌,且乳汁中浓度较高。由于本药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婴儿骨骼的生长发育。
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由于本药对荧光的干扰,可使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测定结果偏高。
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长期治疗时应定期对器官系统进行实验室评价,包括造血系统、肾脏和肝脏。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用药时应监测血药浓度。
(3)怀疑患有梅毒时,应在开始治疗前进行暗视野检查,并每月进行血清学检查1次,至少持续4个月。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常规剂量
1.口服给药:
(1)一般剂量:每12小时100mg,或每6小时50mg。
(2)播散性痤疮:一日100mg,单次或分2次服用,疗程根据药物反应而定。
(3)非淋菌性尿道炎:一日100mg,单次或分2次服用,疗程10~14日。
(4)淋病:
·男性患者:初始剂量200mg,随后每12小时100mg,至少治疗4日。于治疗后1~3日内进行治疗后培养。
·女性患者:用药剂量与男性相同,疗程需10~14日。
(5)全身感染:一般每12小时100mg。
(6)梅毒:每12小时100mg,持续10~15日。
(7)海鱼分枝杆菌感染:最佳剂量尚未确定。某些病列使用一次100mg,一日2次,治疗6~8周有效。
2.局部给药:
(1)将盐酸米诺环素软膏注满患部牙周袋内,一周1次,连续用药4次。
(2)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儿童
口服给药:8岁以上儿童,一次50mg,每12小时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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