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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A

  别名:醋酸维生素A

适应症

1.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角膜软化、干眼病、夜盲症、皮肤粗糙等。
   2.用于维生素A的补充:(1)持续紧张状态。(2)感染、长期发热。(3)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胰腺功能不良(如胰腺囊性纤维化等)、肝胆系统疾病(如肝功能损害、肝硬化、阻塞性黄疸等)、消化系统疾病(如胃切除术后、热带口炎性腹泻、克罗恩病、持续性腹泻等)。(4)糖尿病和甲状腺功能亢进、蛋白质缺乏所致严重营养不良、脂肪吸收不良(此时β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减少)。(5)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者、接受完全肠道外营养者、体重骤降所致营养不良者、孕妇及哺乳妇女。
   3.有报道本药对预防上皮癌、食管癌的发生有一定作用。

不良反应

长期大剂量应用可致维生素a过量,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6个月至3岁的婴幼儿中毒发生率最高。成人1次口服100万U,婴幼儿1次服7.5万~30万U,可于数小时内发生急性中毒。维生素a急性中毒的表现以颅内压增高为主要特征,婴幼儿表现为前囟宽而隆起、过度兴奋、头痛、呕吐、厌食及视盘水肿等。成人表现为眩晕、嗜睡或过度兴奋、头痛、呕吐及皮疹、瘙痒等。慢性中毒症状有食欲缺乏、腹泻、皮肤干燥、脱发、四肢骨痛等。严重中毒可造成死亡。另外,现已证实孕妇过量服用维生素a可致胎儿畸形。发生中毒后应立即停服维生素a,一般不需要其他治疗。有人认为维生素C能减轻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a引起的中毒症状。

注意事项

1.慎用:
   (1)慢性肾衰竭。
   (2)婴幼儿。
   2.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慎用。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醛基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天不宜超过6000u。有报道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可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迟缓、骨骺愈合过早等。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
   6.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维生素a慢性中毒时,血糖、尿素氮、血钙、血胆固醇和三酰甘油浓度增高;大剂量应用时,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可下降,血沉增快,凝血酶原时间缩短。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暗适应试验、眼震颤电动图、血浆胡萝卜素及维生素a含量测定。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成人
   1.口服给药:①预防用量:男性每天5000U(1500re),女性每天4000U(1200re),孕妇每天4000U(1200re),哺乳妇女每天6000U(1800re);②治疗用量:每天1万~2.5万U(3000~7500re),服用1~2周;③干眼病:每天2.5万~5万U(7500~15000re),服用1~2周;
   2.肌内注射:有恶心、呕吐、吸收不良综合征、眼损害较严重或手术前后时,每天6万~10万U(1.8万~3万re),连用3天,以后每天5万U(1.5万re),共2周。
  
  儿童:
   1.口服给药:①预防用量:婴幼儿(从出生至3岁)每天2000U(600re),4~6岁每天2500U(750re),7~10岁每天3500U(1050re);②治疗用量:每天按体重服5000U(1500re)/kg。
   2.肌内注射:①维生素a缺乏伴有干眼病及消化道吸收不良时,每天2.5万~5万U(7500~15000re),至症状体征好转;②有恶心、呕吐,吸收不良综合征、眼损害较严重或手术前后时,大于1岁者每天0.5万~1万U(1500~3000re),共10天;维生素a严重缺乏时每天1.75万~3.5万U(5250~10500re),共10天;大于8岁者剂量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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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3-11-05 本信息由百科名医网科普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