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昔洛韦
别名:阿仑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无臭,味微甜。
适应症
1.单纯疱疹病毒(HSV)感染:(1)口服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可用作预防。(2)静脉制剂用于免疫缺陷者初发和复发性皮肤黏膜HSV感染的治疗以及反复发作病例的预防;也用于单纯疱疹性脑炎的治疗。(3)外用可用于HSV引起的皮肤和黏膜感染。
2.带状疱疹病毒(HZV)感染:(1)口服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2)静脉制剂用于免疫缺陷者严重带状疱疹或免疫功能正常者弥散型带状疱疹的治疗。(3)外用可用于HZV引起的皮肤和黏膜感染。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4.眼部疾病:(1)结膜下注射或全身用药(口服或静脉滴注):用于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征(ARN)、视网膜脉络膜炎、HSV性葡萄膜炎。(2)局部用药:滴眼液或眼膏,用于HZV性角膜炎、结膜炎、眼睑皮炎及HSV性角膜炎。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或有本药过敏史者。
2.对伐昔洛韦过敏者。
不良反应
1.可出现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溶血症、血红蛋白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2.少见低血压、心悸、胸闷。
3.可见头昏、头痛、眩晕、局部麻痹、下肢抽搐、震颤、共济失调、过度兴奋、意识减退、意识模糊、昏迷、幻觉、嗜睡、全身倦怠感、易激惹、澹妄。罕见癫痫。长期用药少见失眠。
4.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畏食、胃肠道痉挛等。
5.可见胆固醇升高、三酞甘油升高。长期用药偶见月经紊乱。
6.可见肾衰竭、血尿、蛋白尿、尿素氮及血肌酸醉升高、尿沉渣中有红细胞及黏液状物。
7.可见肝炎、黄疽、高胆红素血症,总胆红素轻度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氮酶升高等。
8.可见肌痛。长期用药可出现关节疼痛。
9.可见荨麻疹、风疹、光敏性皮疹、史一约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瘙痒、脱发等。外用多见皮肤轻度疼痛、灼痛、刺痛,还可见皮肤轻度发红或微痒。长期用药少见痤疮。
10.可出现眼部不适、视觉异常等。
11.少见呼吸困难。
12.可出现过敏性反应,如发热、头痛、外周红肿、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13.可出现淋巴结病、多汗等。注射部位可出现局部疼痛、炎症或静脉炎。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药治疗后可能引起HSV和HZV对本药耐药。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其他鸟漂吟类抗病毒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对本药不能耐受者;精神异常或对细胞毒性药出现精神反应史者;脱水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儿童用药尚未发现特殊,2岁以下应慎用。
4.老年人用药应谨慎。
5.本药能透过胎盘。大剂量注射给药时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孕妇用药应权衡利弊。
6.本药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尚未发现乳儿异常。哺乳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
7.用药前及用药期间应检查肾功能。用药期间应监测尿常规。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急性带状疱疹:
(1)片剂、分散片、咀嚼片:一次200~800mg,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7~10日。
(2)缓释片:一次1600mg,每8小时1次,连用10日。
2.生殖器疱疹:
(1)初发:①片剂、分散片、咀嚼片:一次200mg,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10日。②缓释片、缓释胶囊:一次400mg,每8小时1次,连用10日。
(2)慢性复发:①片剂、分散片、咀嚼片:一次200~400mg,一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然后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一次200mg,一日3次,或一次200mg,一日5次的治疗方案。在症状初期,可及时给予间歇性治疗:一次200mg,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5日以上。②缓释片、缓释胶囊:一次200~400mg,一日3次,持续治疗6~12个月,然后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适宜的治疗方案。
3.水痘:
(1)片剂、分散片、咀嚼片:一次800mg,一日4次,连用5日。
(2)缓释片:一次1600mg,一日2次,连用5日。
静脉滴注:一日最大剂量为30mg/kg。
1.重症生殖器疱疹初治:一次5mg/kg,每8小时1次.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黏膜单纯疱疹或严重带状疱疹:一次5~10mg/kg,每8小时1次,滴注1小时以上,共7~10日。
3.单纯疱疹性脑炎:一次10mg/kg,每8小时1次,共10日。
4.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征:一次5~10mg/kg,每8小时1次,滴注1小时以上,连用7~10日,然后改为口服给药,一次800mg,一日5次,连续用药6~14周。
外用:
软膏:白天每3小时1次,一日4~6次,取适量涂于患处,连用7日。
乳膏: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6次,连用7日。凝胶:一日4~6次。
经眼给药:
1.结膜下注射:一次0.5~1mg/0.5ml,每1~2日1次。
2.局部用药:(1)滴眼液:一次1~2滴,每2小时1次。(2)眼膏:一日4~6次。
老年人剂量:老年人因生理性肾功能减退,用药时需调整剂量和给药间期。
透析时剂量: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降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1次剂量。腹膜透析时无需调整剂量。
其他疾病时剂量:脱水者用药应减量。
儿童
口服给药:
水痘:
(1)2岁以上患儿:片剂、分散片、咀嚼片,一次20mg/kg,一日4次。缓释片,一次40mg/kg,一日2次。
(2)40kg以上患儿:同成人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小儿最大剂量为一次500mg/m2,每8小时1次。
1.重症生殖器疱疹初治:12岁以下,一次250mg/m2,每8小时1次,共5日。
2.免疫缺陷者皮肤黏膜单纯疱疹:12岁以下,一次250mg/m2,每8小时1次,共7日;12岁以上,同成人用法用量。
3.单纯疱疹性脑炎:一次10mg/kg,每8小时1次,共10日。
4.免疫缺陷者合并水痘:一次10mg/kg或500mg/m2,每8小时1次,共10日。
外用:同成人用法用量。
经眼给药:同成人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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