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多西环素
别名:艾瑞得安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味苦。本品在水或甲醇中易溶,在乙醇或丙醇中微溶,在氯仿中几乎不溶。
适应症
1.可用于治疗: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恙虫病、洛矶山热和Q热。
(2)支原体属感染。
(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回归热。
(5)布鲁菌病(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
(6)霍乱。
(7)鼠疫(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
(8)兔热病。
(9)软下疳。
2.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
3.也可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胆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尤其适用于有四环素适应证但合并肾功能损害的感染患者。
4.可用于治疗前列腺炎(本药在前列腺组织中的浓度较高)、成人牙周炎。
5.可用于治疗和预防疟疾。
6.还可用于中、重度痊疮患者的辅助治疗。
7.短期服用可作为旅行者腹泻的预防用药。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不良反应
本药不良反应与其他四环素类药相似,但无明显肾毒性。
1.骨骼:本药可沉积在牙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
2.胃肠道:口服本药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痛、腹胀、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剂量越大反应越重。
3.肝脏:可见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胆红素等测定值升高。大剂量用药可引起肝脏损害。
4.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
5.血液:偶见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6.中枢神经系统:偶见良性颅内压增高,出现头痛、呕吐、视神经盘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
7.二重感染:长期用药可发生细菌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8.其他:偶见胰腺炎或与肝毒性同时发生的胰腺炎。长期用药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四环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药过敏。
2.原有肝病患者慎用。
3.8岁以下小儿应用本药可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
4.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以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
5.本药可分泌入乳汁,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6.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由于本药对荧光的干扰,可使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测定结果偏高。
(2)有报道本药可影响梅毒检测结果。
7.长期用药者应监测血药浓度,并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一般感染:首次200mg,以后一次100mg,一日1~2次,疗程为3~7日。
2.抗寄生虫感染:第1日,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以后一次100~200mg,一日1次(或一次50~100mg,每12小时1次)。
3.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
4.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
5.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
6.梅毒:一次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
7.旅行者腹泻的预防:一次100mg,一日1次,共3周。
8.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功能损害者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
口服给药: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对8岁以上患儿,体重小于45kg者:第1日,一次2.2mg/kg,每12小时1次:以后一次2.2~4.4mg/kg,一日1次(或一次2.2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超过45kg者用量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