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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链霉素

  别名:泛酸链霉素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无臭或几乎无臭,味微苦;有引湿性。

适应症

1.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各种结核病或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用于治疗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用于治疗鼠疫、腹股沟肉芽肿、布鲁杆菌病、鼠咬热。
   3.与青霉素联合用于预防或治疗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
   4.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败血症、肺炎、尿路感染、肠道感染等。

禁忌症


   对本药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1.耳:主要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
   2.肾脏:常与耳毒性同时出现,其损害程度随药物剂量和疗程的增加而增大。一般停药后可恢复,严重时可发生氮质血症、肾衰竭。
   3.肝脏: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肝脏损害。
   4.神经肌肉阻滞:可引起面部、口唇、四肢麻木,嗜睡,软弱无力,偶可引起呼吸抑制等。
   5.过敏反应:以皮疹、瘙痒、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较多见。
   6.代谢/内分泌系统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降低。
   7.眼:发生视力减退的报道。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药也过敏。
   2.慎用:(1)脱水患者。(2)第8对脑神经损害患者。(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患者。(4)肾功能损害患者。(5)接受肌肉松弛药治疗患者。
   3.因儿童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本药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应慎用。
   4.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应用本药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应采用较小治疗量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5.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孕妇使用本药前应充分权衡利弊。
   6.虽然本药在乳汁中分泌量很少,但仍建议哺乳妇女在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听电图测定。(2)温度刺激试验,用以检测前庭毒性。(3)尿常规及肾功能测定。(4)血药浓度监测。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1.常规剂量:肌内注射
   (1)结核病:常与异烟肼或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0.75g,一日1次。如临床情况许可,可改用间歇给药,即一次1g,一周给药2~3次。
   (2)草绿色链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与青霉素G联用,一次1g,每12小时1次,连续用药1周;然后一次0.5g,每12小时1次,连续用药l周。
   (3)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与青霉素G联用,一次1g,每12小时1次,连续用药2周;然后一次0.5g,每12小时1次,连续用药4周。
   (4)土拉菌病: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连续用药7~14日。
   (5)鼠疫:与四环素合用,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连续用药10日。
   (6)布鲁菌病:与四环素合用,一日1~2g,分2次给药,疗程3周或3周以上。
   (7)其他感染:常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一次0.5g,每12小时1次。
   2.肾功能不全时剂量:给予首次饱和剂量后,应根据肌酐清除率作如下调整:
   (1)肌酐清除率大于50~90ml/min者,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
   (2)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者,每24~72小时给正常剂量的50%。
   (3)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者,每72~96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
   老年人剂量:应使用较小剂量
   1.治疗结核病,一次0.5~0.75g,一日1次,肌内注射。
   2.治疗细菌性心内膜炎,与青霉素G联用,一次0.5g,每12小时1次,肌内注射,连续用药2周。
   儿童
   肌内注射:
   1.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联用,一次20mg/kg,一日1次,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
   2.其他感染:一日15~25mg/kg,分2次给药。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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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