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康唑
别名:奥泽西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带特异臭,味苦。
适应症
1.念珠菌病:(1)全身性念珠菌病:如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非浅表性念珠菌感染等,包括腹膜、心内膜、肺部、尿路的感染。(2)黏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及食管感染、非侵入性肺及支气管感染、念珠菌尿症等。(3)阴道念珠菌病。
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形隐球菌病;也用于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用初治后的维持治疗。
3.皮肤真菌病:如体癣、手癣、足癣、头癣、指(趾)甲癣、花斑癣等,还可用于皮肤着色真菌病。
4.用于真菌感染所引起的睑缘炎、结膜炎、角膜炎等。
5.用于预防真菌感染的发生,常见于恶性肿瘤、免疫抑制、骨髓移植、接受细胞毒类药化疗或放疗等患者。
6.还可用于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等。
禁忌症
对本药或其他吡咯类药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1.偶见周围血象中一过性血小板、中性粒细胞减少。
2.可见头痛、头昏。
3.可见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气雾喷入后偶有口腔烧灼感、口苦感。
4.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还可出现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5.部分患者(尤其是有严重基础疾病如爱滋病、癌症等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经眼给药后偶见眼部轻微一过性刺激。
7.发生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性红斑。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其他吡咯类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本药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用药需谨慎。
4.孕妇用药须权衡利弊。
5.尚无母乳中含本药浓度的研究数据,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6.用药前及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肾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播散性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一日200mg,一日1次,连用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临床症状,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
2.念珠菌败血症及其他非浅表性念珠菌感染:片剂、颗粒剂,同“播散性念珠菌病”。
3.口咽部念珠菌病:
(1)片剂、颗粒剂: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用7~14日。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一次50mg,一日1次,连用l4日。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同量进行局部抗感染治疗。
(2)胶囊:首剂量200mg,以后一次l00m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食管念珠菌病:
(1)片剂、颗粒剂: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用14~30日。
(2)胶囊:首剂量200mg,以后一次100m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疗效,可将剂量增至一次400mg,一日1次。
5.非侵入性肺及支气管感染、念珠菌尿症等:片剂、颗粒剂,同“食管念珠菌病”。
6.阴道念珠菌病:单剂150mg。
7.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一日200~400mg,隐球菌性脑膜炎治疗时间一般为脑脊液菌检转阴后,再持续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的复发,在完成1个疗程后,可继续给予维持量,一日200mg,连用10~12周。
8.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头癣:推荐剂量为一次150mg,一周1次,或一次50mg,一日1次,疗程一般为2~4周。足癣可延长至6周。头癣疗程为6~8周。
9.指(趾)甲癣:一次150mg,一周1次,疗程2~4个月,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
10.花斑癣:片剂、颗粒剂,推荐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疗程为2~4周。
11.着色真菌病:一日400~600mg,疗程4~6个月,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有研究资料表明,一日最高剂量可增至800mg。
12.预防真菌感染(如恶性肿瘤患者等):
(1)片剂、颗粒剂:患者在接受化疗或放疗时,一次50mg,一日1次。
(2)胶囊: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一次200~400mg,一日1次。
静脉滴注:
1.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非浅表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一日200mg。根据临床症状,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
2.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用7~14日。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用l4日。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
3.食管感染、非侵入性肺及支气管感染、念珠菌尿症等: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1次,连用14~30日。对异常难以治愈的黏膜念珠菌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100mg,一日1次。
4.阴道念珠菌病:单剂150mg。
5.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一日200~400mg,疗程根据临床症状而定,但对隐球菌性脑膜炎,疗程至少为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的复发,在完成基本疗程治疗后,可继续给予维持量,一日200mg。
6.预防真菌感染(如恶性肿瘤患者等):患者在接受化疗或放疗时,一次50mg,一日1次。
喷雾吸入:
1.口咽部真菌感染:一次4揿,一日3次,疗程1周。
2.真菌性气管及支气管炎:一次4揿,一日5次,疗程2~4周。
经眼给药滴眼液,一次1~2滴,每2~4小时1次,重症则每1~2小时1次。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应根据肾脏受损程度相应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Ccr)大于40ml/min者,给予常规剂量,每隔24小时1次;Ccr为21~40ml/min者,给予常规剂量的1/2,或每隔48小时给药1次;Ccr为10~20ml/min者,给予常规剂量的1/3,或每隔72小时给药1次。
老年人剂量:无肾功能损伤者,可参考成人用法用量。
透析时剂量:血液透析后本药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一日量。
儿童
口服给药:
1.黏膜真菌感染:
(1)大于4周者:一次3mg/kg,一日1次。
(2)2~4周者:一次3mg/kg,每2日1次。
(3)小于2周者:一次3mg/kg,每3日1次。
2.全身性真菌感染:
(1)大于4周者:一次6mg/kg,一日1次。
(2)2~4周者:一次6mg/kg,每2日1次。
(3)小于2周者:一次6mg/kg,每3日1次。
3.严重威胁生命的感染:
(1)大于4周者:一次12mg/kg,一日1次。
(2)2~4周者:一次12mg/kg,每2日1次。
(3)小于2周者:一次12mg /kg,每3日1次。
静脉滴注:大于1岁且肾功能正常的儿童:浅表念珠菌感染,一日1~2mg/kg。全身性念珠菌或隐球菌感染,一日3~6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