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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12

  别名:动物蛋白质因子

性状

深红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引湿性强。

适应症

1.用于巨幼细胞贫血,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贫血。
   2.可用于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3.用于热带性或非热带性口炎性腹泻、肠道切除后引起的盲端形成和小肠憩室、短二叶裂头绦虫肠道寄生虫等所致维生素B12吸收障碍。
   4.用于维生素B12的补充:(1)长期严格素食者。(2)吸收不良综合征肝硬化及其他肝脏疾病、反复发作的溶血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感染、恶性肿瘤(如胰及肠道癌肿)、严重肾病等患者。(3)孕妇及哺乳妇女。
   5.用于恶性贫血。
   6.用于希林(Schilling)试验。
   7.还可用于神经萎缩、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等,一般用量较大,且疗效有争议。
   8.外用给药可治疗放射性皮肤损伤(Ⅰ~Ⅱ度)。
   9.经眼给药可用于眼部不适症状(如眼疲劳等)。
   10.经鼻给药可用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艾滋病(AIDS)、多发性硬化症和克罗恩病伴维生素B12缺乏。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曾因使用眼药而引起过敏症状者禁用本药滴眼液。
   3.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利伯病)及抽烟性弱视症者(因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使用维生素B12可迅速加剧视神经萎缩)。

不良反应


   1.肌内注射: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很低。极少患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2.可引起低血钾及高尿酸血症。在开始治疗巨幼细胞贫血的48小时内,患者可能出现严重的低血钾。
   3.长期应用可出现缺铁性贫血。
   4.经眼给药偶见过敏反应。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心脏病患者、恶性肿瘤患者、痛风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眼剧烈疼痛者慎用本药滴液。
   2.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3.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4.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含量的测定值(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时),出现假性低值。
   5.应当检查或监测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浓度及血钾浓度。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1.肌内注射:维生素B12缺乏症:起始剂量,一日25~100μg,或隔日50~200μg,共用2周。对伴神经系统表现者,可将剂量增至一日500μg,以后一次50~100μg,一周2次,直到血象恢复正常;维持剂量,一次100μg,一月1次。
   2.经眼给药:一次2~3滴,一日3次,可根据患者年龄、临床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3.外用:先用本药外用溶液浸湿无菌纱布,再将纱布敷在创面上,以后每隔4~5小时,在纱布上滴加外用溶液1次,以保持敷料湿润,一日更换纱布1次。
  
   儿童
   肌内注射:维生素B12缺乏症:一次25~50μg,隔日1次,共用2周维持剂量,一次25~50μg,一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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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