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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铂

  别名:卡波铂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癌、鼻咽癌,也可用于子宫颈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小儿脑部肿瘤及其他头颈部癌等恶性肿瘤。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铂类药过敏者。
   2.严重骨髓抑制或出血者。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4.孕妇。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有患者因心血管不良反应而致死的报道,但死亡是否与本药有关尚不清楚。
   2.中枢神经系统:较少见指、趾麻木或麻刺感。偶见味觉减退。
   3.泌尿生殖系统:本药的肾毒性一般无剂量依赖性。约15%的病人血尿素氮(BUN)或血浆肌酸酐浓度升高,25%的病人Ccr下降至60ml/min以下。对已有肾功能损伤者,该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均提高。
   4.肝脏:少见肝功能异常(如血胆红素、氨基酸转移酶或碱性磷酸酶升高)。
   5.胃肠道:约15%的患者出现恶心,65%出现呕吐(其中有1/3病人呕吐严重),恶心和呕吐通常在治疗后24小时消失。少见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黏膜炎或口腔炎。
   6.血液:常见骨髓抑制,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骨髓抑制为本药剂量限制毒性,有蓄积性。据报道,患者用药后出现感染和血红蛋白(Hb)异常分别占4%和6%。原Hb正常者,治疗后有71%出现Hb低于110g/L。
   7.皮肤:偶见脱发。单次用药后脱发轻微,但用药超过3个疗程或联合化疗时脱发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均增加。
   8.耳:较少见高频听觉丧失,偶出现耳鸣。
   9.眼:较少见视力模糊。
   10.过敏反应:约2%的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偶出现喘鸣,通常于用药几分钟内出现。
   11.其他:常见注射部位疼痛。少见“流感样综合征”,溶血-尿毒症综合征极少有报道。此外,本药有致癌、致畸性。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其他铂制剂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水痘及带状疱疹患者或其他感染者、肾功能不全者、老年患者、曾使用过顺铂者慎用。
   3.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慎用。
   4.孕妇禁用本药。
   5.哺乳期妇女不用或慎用本药。
   6.用药前后及用药期间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用药期间还应注意监测听力、血电解质(钙、镁、钾、钠),65岁以上的患者最好定期作神经系统检查。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常规剂量:
   静脉滴注:
   1.一般用法:一次200~400mg/m2,每3~4周1次,2~4次为一个疗程。也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2.应根据上次用药后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调整本次给药剂量,调整原则是随着中性粒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减少而降低本药使用剂量。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Ccr为41~60ml/min者,一次250mg/m2;Ccr为20~40ml/min者,一次200mg/m2。每3~4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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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