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
别名:安替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易溶于水。
适应症
1.主要用于腺病毒性肺炎的早期治疗及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2.用于流感病毒感染。
3.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4.局部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5.与干扰素α-2b联用,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有心脏病史或心脏病患者。
3.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
4.孕妇和可能妊娠的妇女。
5.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6.活动性结核患者不宜使用本药。
7.地中海贫血和镰状细胞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
8.有胰腺炎症状或胰腺炎患者。
不良反应
1.本药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也可出现网状细胞增多。
2.泌尿生殖系统:
(1)大量研究表明,在使用本药的所有种属的动物中均已证实本药有明显的致畸和(或)杀胚毒性。
(2)在评价本药所致的睾丸损伤时间及可逆性的小鼠试验中,本药所致的睾丸毒性得到全部恢复。
3.可出现低血压,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药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
4.长期大量使用可致可逆性免疫抑制。
5.可出现疲倦、虚弱、乏力、眩晕、头痛、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
6.可见呼吸困难、鼻炎等。
7.可见肌肉痛、关节痛。
8.长期或大剂量服用会影响肝功能。约25%的患者可出现血胆红素增高。
9.少见口渴、食欲减退、胃痛、胃肠出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还可见味觉异常。
10.可见脱发、皮疹、瘙痒等。接触者可发生头痛、皮肤痒、皮肤发红、眼周水肿。
11.可出现结膜炎。
12.可出现听力异常。
13.可见发热、寒战、流感症状。动物实验发现本药可诱发乳房、胰腺、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严重贫血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2.不推荐老年患者使用。
3.孕妇和可能妊娠的妇女应禁用本药。
4.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故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用药前、治疗第2周、第4周应分别检查)、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
(2)血液生化检查。
(3)促甲状腺素检查。
(4)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妊娠试验。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口服给药: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一次150mg,一日3次,疗程7日。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一次300mg,一日3~4次,疗程7日。
静脉滴注:
1.一般用法:一日0.5~1g,分2次给药。每次静脉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2.治疗拉沙热、流行性出血热等严重病例:首剂2g,继以每8小时0.5~1g,共10日。
经眼给药: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本药滴眼液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经鼻给药:流行性感冒:本药滴鼻液滴鼻,一次1~2滴,每1~2小时1次。
气雾吸入:一日吸入1g,此用法必须严格按照给药说明中所述气雾发生器的说明和给药方法进行。
儿童
静脉滴注: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静脉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喷雾吸入: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本药气雾剂,首次使用一次1~1.5mg,1小时内喷4次,以后一次1~1.5mg,每隔1小时喷1次。2日以后一次1~1.5mg,一日4次。一日平均剂量15~20mg。
气雾吸入:此用法必须严格按照给药说明中所述气雾发生器的说明和给药方法进行。给药浓度为20mg/ml,一日吸12~18小时,疗程3~7日。对于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和其他病毒感染,也可持续吸药3~6日,或一日3次,一次4小时,疗程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