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诊指南 > 常见疾病 > 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

  别名:妊娠性糖尿病

概述

糖尿病是一种伴有遗传倾向的代谢障碍性内分泌疾病。它是对糖类耐受性降低而引起的糖、蛋白质及脂肪等代谢紊乱,以高血糖、糖尿、三多(多饮、多食、多尿)及乏力等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综合征。自胰岛素问世以来,糖尿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使很多糖尿病育龄妇女恢复了生殖功能,糖尿病合并妊娠者日益增多。由于妊娠本身是一个致糖尿病因子,随着妊娠进展,易造成胰岛素分泌相对不足而出现或发现糖尿病,称之为妊娠期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它与妊娠前已患糖尿病(显性糖尿病)合并妊娠在概念上有所区别,WHO将其列为糖尿病的一个独立类型,但对妊娠、胎儿和新生儿的负性影响,两者是一致的,因而提高对妊娠期糖尿病的认识、早期诊断和治疗显得更为重要。

病因

妊娠本身是一个致糖尿病因子:
   1.妊娠期多种激素分泌增加。胎盘所分泌的激素,胎盘泌乳素、孕酮、雌二醇,孕期肾上腺皮质的可的松的分泌量也增多等都有对抗胰岛素作用,妊娠晚期腺垂体催乳素的分泌量可增加5~10倍,影响了胰岛素的分泌量。
   2.胎盘具有胰岛素降解酶,加速了体内胰岛素的降解。
   3.外周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下降(胰岛素抵抗,insulin resistant)。由于受上述诸因素的影响,为维持代谢平衡,随妊娠进展,胰岛素分泌量必须代偿性增高。如胰岛素分泌的潜力不足,不能适应这些变化,将表现为糖耐量异常(即出现GIGT或GDM),据Wilkerson报道,在17000名孕妇中约有6.2%的病例呈糖耐量异常(我国的统计资料为6.9%)。有的在孕第1季期为阴性,到第2季期转为阳性,而在第3季期转为阳性者更多,可达10%。

症状

1.餐后高血糖和糖耐量受损:随妊娠月数的增加,胰岛素抵抗越来越强,孕妇发生餐后高血糖及糖耐量损害逐渐增多,在妊娠中。晚期多发生GDM。
   2.空腹血糖偏低:健康妇女妊娠早期空腹血糖水平正常,随孕周的增加,空腹血糖可逐渐下降,孕12周左右达最低点,但多位于正常范围(3.9~4.4mmol/L)。部分孕妇可发生低血糖症。其空腹血糖偏低的原因可能为:
   ① 空腹胰岛素分泌增多,随孕周增加,胎盘产生的雌、孕激素刺激胰岛B细胞增殖,胰岛素分泌增多,尤以空腹时明显。加之胰岛素对葡萄糖清除率增加(非糖尿病患者),均可致妊娠妇女空腹血糖下降。
   ②妊娠早期由于妊娠反应,热量摄取不足,也是造成空腹血糖偏低原因之一。
   ③胎儿消耗大量营养成分。
   3.肾性糖尿:妊娠期肾糖阈下降,而肾血流量及肾小球对葡萄糖的利用率增加,肾小管对葡萄糖的回吸收率降低,致使20%~30%的孕妇易发生肾性糖尿。

并发症

糖尿病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与糖尿病的轻重,妊娠血糖升高出现的时间以及孕妇血糖控制水平等密切相关。妊娠早期诊断的GDM,尤其伴空腹血糖升高者,其胎儿畸形及自然流产的发生率与孕前已患糖尿病合并妊娠者相近。一般情况下,GDM孕妇血糖升高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晚期者为多,此时胎儿组织器官已分化形成,胎儿畸形及自。然流产发生率并不增加。Sheffield的研究(2002)认为GDM患者空腹血糖水平很重要,空腹血糖升高者,新生儿畸形发生率为4.8%,空腹血糖正常的GDM者,新生儿畸形发生率并不增加,仅为1.2%。
   1.GDM孕妇并发症
   (1)早产自然流产:GDM者早产自然流产发生率较高。GDM并早产者为6%~25%,其中包括部分因病情需要终止妊娠。羊水过多也是早产原因之一。
   (2)妊高征、羊水过多和泌尿生殖道感染:糖尿病妊娠者,血糖控制不理想,这些并发症发生率随之增高,糖尿病合并肾病时,妊高征发生率高达5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23年间糖尿病合并妊娠者发生先兆子痫达35%。
   (3)羊水过多:原因不明。胎儿畸形可致羊水过多。如胎儿血糖水平高,可致渗透性利尿也促使羊水过多
   (4)酮症酸中毒:少见,主要见于Ⅰ型糖尿病或未能及时诊断者。如发生在妊娠早期,将增加胎儿畸形的发生率;如发生在妊娠中、晚期,将加重胎儿缺氧,不但影响神经系统的发育,严重者可致胎死宫内,其发生率高达50%。临床上应注意GDM患者孕妇轻中度血糖升高(8.33~13.9mmol/L)即有可能发生严重酮症乃至诱发酮症酸中毒,直至糖尿病孕妇死亡。
   2.GDM患者新生儿并发症
   (1) 新生儿畸形:是围生儿主要死亡原因,其发生与早孕期孕妇血糖升高有关。常见畸形种类有:
   ①心血管畸形,如大血管错位、室间隔或房间隔缺损、单心室等;
   ②中枢神经系统,如无脑儿脑积水、脑脊膜膨出、脊柱裂和前脑无裂畸形等;
   ③消化系统,如肛门、直肠闭锁;
   ④泌尿系统,如肾发育不全、多囊肾;
   ⑤肺发育不全;
   ⑥其他如内脏逆位、骨骼畸形、尾部退化综合征(caudal regression syndrome)。
   其中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畸形最常见,影响最为严重。因此,已患有糖尿病的患者,计划妊娠期及早孕期将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对减少胎儿畸形十分重要。
   (2)巨大胎儿:胎儿的生长发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体-胎盘-胎儿单位的功能。母体将各种营养物质包括葡萄糖、脂肪、蛋白质等通过胎盘输送给胎儿。尤其葡萄糖,母体和胎儿血糖水平差异仅为15%~20%。GDM母体与胎儿之间通过胎盘交流营养物质,葡萄糖、氨基酸及翻体可自由通透胎盘,而胰岛素、胰升糖素不能通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妊娠期胎盘血流丰富,营养物质通透胎盘的浓度较高,血糖及氨基酸水平升高对20周后胎龄的胎儿可促其胰岛B细胞合成分泌胰岛素,B细胞肥大,胎儿受益于这少量胰岛素,生长加速,脂肪合成增多而成长为巨大儿。
   巨大儿面部潮红(肥胖、体重≥4.0kg),皮下脂肪沉积增多,除脑以外的脏器如脾、胰、心和肾上腺等均增大。巨大胎儿经阴道分娩,难产机会增多,并易导致产伤
   GDM多发生在妊娠中、晚期,一般糖代谢异常不严重,胎儿畸形发生少,孕妇酮症酸中毒也少。但巨大胎儿多,尤其血糖控制不良者。其发生率明显升高,可达25%~40%。GDM者的新生儿中其巨大胎儿占17.7%,非GDM的新生儿中巨大儿占5.6%,前者显然高予后者,但不能认为分娩巨大儿的母亲都患有GDM。
   (3)胎儿宫内发育受限:糖尿病合并微血管病变的孕妇,其胎盘血管也常有异常,致胎儿宫内血流供应减少,加之妊娠早期高血糖有抑制胚胎发育的作用,可能导致胎儿发育受阻。
   (4)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NRDS):GDM的胎儿高胰岛素血症具有拮抗糖皮质激素孕期促肺Ⅱ型细胞表面活性物质合成及诱导释放的作用,使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和分泌减少,导致胎儿肺成熟延迟和发育不良。NRDS发生率增加,较非糖尿病妇女高5~6倍。近年研究表明,妊娠期孕妇如血糖得到理想控制,妊娠38~39周盾分娩的胎儿,其NRDS发生率与正常孕妇相近。
   (5)新生儿低血糖:由于胎儿存在高胰岛素血症,新生儿离开母体高血糖环境后,若未能及时补充葡萄糖,其低血糖发生率高达30%~50%,且多发生在出生后12h内。由于产程中孕妇血糖水平与新生儿低血糖密切相关,故应将孕妇产程中的血糖维持在4.4~6.7mmol/L;对产程中血糖升高者,应及时静脉滴流小剂量胰岛素。
   (6)新生儿肥厚心肌病:10%~20%的新生儿有心脏扩大,其原因不明,主要见于巨大儿。超声心动显示心肝扩大,75%室间隔肥厚、心肌肥厚等。多数新生儿的心脏扩大能恢复正常,仅少数表现有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发生心力衰竭。
   (7)肾静脉栓塞症:罕见,原因不明。一旦发生又未得及时诊治的新生儿,其死亡率极高。
   (8)新生儿红细胞增多症及薪生儿高红素血症:前者的发生率高达30%。由于胎儿缺氧可诱至红细胞生成素产生增加,刺激胎儿骨髓外造血,进而导致约细胞生成增多。
   新生儿出生后体内红细胞大量破坏,胆红素产生增加可致新生儿高红素血症。如伴窒息,则加重新生儿高红素血症乃系发生新生儿黄疸。
   (9)新生儿低钙血症、低血镁症:30%~50%糖尿病孕妇新生儿在出生后24~72h内发生低钙血症,多数无症状,可能与新生儿伴低血镁继而引起甲状旁腺激素产生减少有关。
   (10)新生儿远期并发症:糖尿病母亲子代肥胖症发生率增加。例如巨大儿1岁时体重正常,但儿童期重新发生肥胖,成年后发生2型糖尿病者增多。有研究提示母乳喂养可推延儿童糖尿病的发生。
   3.1型糖尿病孕妇围生期并发症发生率高:1型糖尿病孕妇,即使是计划妊娠,叶酸摄入充足,妊娠早期血糖控制较好,其母婴围生期并发症发生率仍比普通孕妇高。荷兰全国前瞻性定群研究对妊娠的323名1型糖尿病孕妇的母婴围生期转归进行了评估。该组孕妇平均年龄30岁,平均糖尿病病程13年,平均BMI 25kg/m2,妊娠期平均HbAlc控制在6.3%。其中84%为有计划妊娠,7%在受孕前开始补充叶酸。
  糖尿病孕妇所生婴儿80.2%有≥1个并发症,但HbAlc水平≤7.0者,先天畸形和巨大胎儿发生率与非糖尿病孕妇相似。
  

诊断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即可诊断为GDM。
   1.两次或两次以上FBG≥5.8mmol/L (105mg/dl);
   2.OGIT四项值中两项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
   3.50g GCT 1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以及FBG≥5.8mmol/L (105mg/dl)。
   4.妊娠期糖耐量受损或减低(GIGT):OGTT四项值中任何一项异常。

治疗

胰岛素的应用
   1.根据血糖轮廓试验的结果,结合孕妇个体的胰岛素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
   2.尿酮体阳性时,应立即检查血糖,因血糖高、胰岛素不足所并发的高血糖酮症,治疗原则如下: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点滴,如果血糖大于13.9mmol/L(250mgldl),应将胰岛素加人生理盐水,以4~6U/h的速度持续静脉点滴,每1~2小时检查一次血糖及酮体;血糖低于13.9mmol/L(250mg/dl)时,应用5%葡萄糖或糖盐,加入胰岛素(按2~3g葡萄糖加入1U胰岛素)持续静点,直至酮体阴性。然后继续皮下注射胰岛素,调整血糖。
   补液和静点胰岛素治疗后,应注意监测血钾,及时补充钾。对严重的酮症患者,应检查血气,了解有无酮症酸中毒。
   3.产程中及产后胰岛素的应用:停用引产当天早餐茼的中效胰岛素,择期剖宫产或临产后,应停用所有皮下注射的胰岛素,密切监测产程中血糖,每2小时测定血糖,维持血糖在4.4~6.7mmol/L(80~120mg/dl)。



分享到:
(更新时间: 2016-01-08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