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正规)胰岛素
别名:普通胰岛素适应症
本品尤其适用于以下情况:①1型糖尿病作强化治疗,每日多次皮下注射(例如每日注3~4次)或应用胰岛素泵持续皮下输注(CSII)。②2型糖尿病发生感染、创伤、手术、合并妊娠、严重慢性并发症、肝、肾衰竭、口服降糖药继发性失效者。③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乳酸性酸中毒、高血糖高渗性昏迷,此时需静脉给药。
不良反应
1.低血糖反应:与胰岛素剂量偏大和(或)与饮食不匹配有关,例如对胰岛素需要量的变化、胰岛素注射后动力学的改变、注射胰岛素后未及时进餐或进行较剧烈的体力活动(肌肉摄取葡萄糖增加)时,多见于1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接受强化胰岛素治疗者。当从动物胰岛素改用人胰岛素制剂时,也容易发生低血糖。低血糖的临床表现可因血糖下降的速度和低血糖的程度而不同。通常,若血糖下降速度快,可出现以交感神经兴奋为主的症状例如无力、饥饿感、出冷汗、皮肤苍白、心悸、兴奋、颤抖、神经过敏、头痛等,若血糖下降速度缓慢或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且降低程度较重,则出现以神经低糖症为主的表现,例如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意识模糊、瞌睡,严重者偏瘫、惊厥、昏迷、出现病理反射等。部分病人,尤其已有糖尿病神经病变的老年人,可无自主神经变化症状而直接出现中枢神经损害表现,甚至直接出现昏迷,称为未察觉的低血糖。频繁发生(或严重的)低血糖症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损害,致死或致残。应通过健康教育使患者及家属充分了解,注意识别及预防和处理。此外,所谓Somogyi现象为病人在午夜发生过低血糖而表现为清晨高血糖,也应注意鉴别而及时调整前一天晚餐前或夜间胰岛素剂量。
2.水肿:一些病人在胰岛素治疗初期可因钠潴留作用而发生轻度水肿,可自行缓解而无需停药。
3.视力模糊:部分患者注射胰岛素后视力模糊,为晶状体屈光改变引起,常于数周内自然恢复。
4.胰岛素抗药性:各种胰岛素制剂有一定的抗原性,并与其种属有关,牛胰岛素的抗原性最强,其次为猪胰岛素,人胰岛素最弱。人体多次接受胰岛素注射约1个月后,其血循环中可出现抗胰岛素抗体。胰岛素抗体有IgG和IgE两类。临床上只有极少数患者发生胰岛素抗药性,即在无酮症酸中毒也无拮抗胰岛素因素存在的情况下,每日胰岛素需要量超过100U或200U。可作相应处理。此现象可于数月至1年内自行消失。如原来用动物胰岛素引起胰岛素抗药性,可改用人胰岛素制剂。
5.过敏反应:胰岛素过敏反应主要由IgE引起,可表现为局部性或全身性,前者远较后者为多,多由于使用不纯制剂引起。局部性者在注射部位出现红斑、丘疹、硬结,一般在注射胰岛素后几小时或数天发生。全身性过敏反应在注射胰岛素后立即发生,全身出现荨麻疹,可伴有或不伴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出现呼吸道症状例如哮喘、呼吸困难,严重者血压降低、休克甚至死亡,这些反应与对胰岛素本身过敏有关,体内有高滴定度的IgE抗体。出现全身性过敏反应者,常有以下情况:①曾间歇使用胰岛素,过敏反应发生于再次用药后1~2周;②对其他药物(例如青霉素)的过敏史;③有较高的对牛胰岛素抗体滴定度。猪和人胰岛素比牛胰岛素较少引起过敏反应。高纯度猪胰岛素(单峰、单组分胰岛素)、生物合成或半合成的人胰岛素引起过敏反应更为少见。对那些必须使用胰岛素但又有全身过敏反应者,应进行脱敏治疗。
6.脂肪营养不良:是少见的副作用,在注射部位呈皮下脂肪萎缩或增生,停止在该部位注射后可缓慢自然恢复,为防止其发生,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使用高纯度或人胰岛素制剂后,其发生大减。
注意事项
1.糖尿病是慢性病,需长期治疗。在长期的随访中,应注意一些监测项目,一方面是为了控制血糖并达标而在各时点测血糖(例如各餐前、餐后及睡前测血糖)并定期测血糖化血红蛋白,帮助制定降糖药的治疗方案(单独或联合,剂量调整等);另一方面是为了尽早检出各种并发症、伴发病或相关问题,以便采取对策,例如每次访视应包括体重、体重指数、 血压、尼龙丝试验、足背动脉搏动等;有些则视病情定期检测,例如视力、眼底检查、血脂谱、肝肾功能、尿常规、尿白蛋白排泄率、心电图、神经传导速度等,以便发现微血管病变、大血管病变或神经病变等。
2.不同病人或同一病人的不同病期,其胰岛素敏感性不同,即使其血糖值相近,其胰岛素需要量也不同,治疗中应注意个体化,按病情需要检测血糖,随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下列情况供参考。
(1)孕妇,尤其妊娠中、后期,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而在分娩后,由于拮抗胰岛素的胎盘激素消失,产妇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减少。妊娠期糖尿病者分娩后,其体内葡萄糖稳定性也发生变化,某些个体血糖可恢复正常,因此,应于分娩后6周以上复查,按标准重新分类。
(2)不同年龄时胰岛素敏感性也不一致,青春期前的儿童对胰岛素敏感性高,易发生低血糖,宜适当减少胰岛素剂量;而当进入青春期,则其需要量又稍增,在青春期后又降低。老年人也易发生低血糖,且频繁、严重低血糖易造成不可逆脑损害,应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与胰岛素用量的配合。
(3)下列情况其胰岛素需要量可能会增加:①高热;②甲状腺功能亢进症;③肢端肥大症;④库欣综合征;⑤糖尿病酮症酸中毒;⑥严重感染、外伤、大手术;⑦较大的应激情况如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⑧同时应用拮抗胰岛素的药物。
(4)下列情况其胰岛素需要量可能会减少:①严重肝功能受损;②在肾功能受损时,由于胰岛素在肾脏的代谢和排泄减少,其需要量可减少,但在尿毒症时,由于出现胰岛素抵抗,其需要量也随之变化,应监测血糖调整用量;③腺垂体功能减退症、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④其他,如腹泻、胃瘫、肠梗阻,呕吐及其他引起食物吸收延迟的因素等,胰岛素应酌情减量。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1.皮下注射:一般一日3次,于餐前15~30分钟注射,主要控制餐后高血糖,必要时睡前加注一次小量。根据病情、血糖、尿糖由小剂量开始,视血糖变化每3~4天调整剂量1次,达到满意控制后维持治疗。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需要量通常每日总量约为每公斤体重0.5~1U,2型糖尿病者每日需用总量变化较大。总之,胰岛素剂量根据病情变化及血糖监测结果进行调整。
2.静脉注射:本品是唯一可供静脉注射的制剂,主要用于抢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血糖高渗性昏迷的病人,剂量可按每小时每公斤体重0.1U计算,加入液体中静脉滴注(通常先输注氯化钠注射液,并另建立输液途经)。也可以每小时静脉推注一次。通常多采用持续静脉滴注,可根据病情加用首次负荷量(又称点火剂量),静脉注射普通胰岛素10~20U,然后按上述速率将胰岛素加在液体中静脉输注。当血糖下降至13. 9mmol/L( 250mg/dl)左右时,改为皮下注射,逐渐恢复平时的胰岛素治疗方案。此外,若患者不能进食,或因治疗需要静脉输注含葡萄糖液体,如无配伍禁忌,应在输液瓶中加入适量的普通胰岛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