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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他尼酸

  别名:环他尼酸

适应症

1.用于治疗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肝癌、肾脏疾病(肾炎、急慢性肾衰竭)、血吸虫病所致水肿。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使用本药仍可能有效。此外,本药还可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
   2.用于治疗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本药并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适用于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
   3.预防急性肾衰竭。用于多种原因(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使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风险。
   4.用于高钾血症、高钙血症
   5.用于稀释性低钠血症(特别是当血钠浓度低予120mmol/L时)。
   6.用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7.用于急性药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常见直立性低血压、心律失常。
   2.神经精神系统:常见休克、乏力、口干,少见头晕、头痛、感觉异常(指、趾)。
   3.代谢/内分泌系统:常见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低氯性碱中毒,少见高糖血症、高尿酸血症、原有糖尿病加重。本药对糖代谢的影响较呋塞米轻。
   4.肌肉骨骼系统:常见肌肉酸痛,少见肌肉痉挛。
   5.泌尿生殖系统:可见血尿,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
   6.肝脏:少见肝功能损害。
   7.胃肠道:可见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少见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水样腹泻,较呋噻米多见)、胃肠道不适、胰腺炎。
   8.血液:少见骨髓抑制导致的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9.眼:少见视物模糊、黄视症、对光敏感。
   10.耳:本药具有较强的耳毒性(比呋塞米强)。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剂量大于4~15mg/min),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11.过敏反应:少数患者可发生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停搏)。
   12.其他:极少见发热。此外,有本药加重特发性水肿的报道。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本药未见与磺胺类药物(包括噻嗪类利尿药)有交叉过敏。
   2.慎用:(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2)无尿患者。(3)糖尿病患者。(4)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患者。(5)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7)前列腺增生者。(8)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9)红斑狼疮患者(本药可诱发或加重病情)。(10)低血压患者。(11)代谢性碱中毒者。(12)电解质紊乱者。
   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儿童消除半衰期明显延长,故用药间隔应延长。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用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风险增加。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可通过胎盘,可引起孕妇及其后代耳毒性和低钾血症性碱中毒。动物实验显示本药有致畸性,国内资料示孕妇禁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监督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本药是否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
   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本药可使尿糖呈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
   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者以及肝肾功能损害者。(2)血压和体重,以确定体液损失情况(尤其是当本药用于降压,大剂量使用或用于老年人时)。(3)肾功能。(4)肝功能。(5)血糖。(6)血尿酸。(7)酸碱平衡情况(二氧化碳结合力等)。(8)听力。(9)本药用于治疗肺水肿时,应监测患者有无呼吸性窘迫、肺啰音、全身性喘鸣。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成人
   1.口服给药: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50mg,早晨顿服,进餐或餐后立即服用。按需要每日增加剂量25~50mg,直至最小有效剂量。一般有效剂量范围为一日50~150mg,最大剂量一日400mg。剂量大于一日500mg时应分次服用。维持剂量多为一日50~200mg,一日或隔1~2日服用1次。
   2.静脉给药:
   (1)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50mg或0.5~1mg/k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缓慢滴注。必要时2~4小时后重复给药,有反复者可每4~6小时重复1次,危重情况可1小时重复1次。一日剂量通常不超过100mg。
   (2)急性肾衰竭:本药25~50mg溶于40~5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注射,一次剂量不宜超过100mg,必要时2~4小时后重复给药1次。第2次注射时宜更换注射部位。
  
  儿童
   1.口服给药:水肿性疾病:2岁以上患儿起始剂量为一日25mg,按需要可增加25mg。
   2.静脉给药:水肿性疾病:2岁以上患儿一日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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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