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胱甘肽
别名:L-谷胱甘肽性状
白色晶状粉末。
适应症
1.用于保护肝脏。本药可抑止脂肪肝的形成,对于酒精中毒性肝炎、药物中毒性肝炎(包括抗癌药、抗结核药、精神神经药物、抗抑郁药、对乙酰氨基酚和中药等)、慢性活动型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及感染性肝病等多种肝脏疾病亦有改善症状、体征和恢复肝功能的作用。
2.用于接受放射治疗及化疗(包括用顺铂、环磷酰胺、阿霉素、柔红霉素、博来霉素化疗)的患者。
3.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败血症等。
4.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一氧化碳、重金属及有机溶剂等中毒的辅助治疗。
5.用于防止皮肤色素沉着。
6.用于治疗因乙酰胆碱与胆碱酯酶不平衡所致的过敏症状。
7.本药滴眼液可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还可用于角膜溃疡、角膜上皮剥离、角膜炎等。
禁忌症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1.用药后可有皮疹、胃痛、恶心、呕吐等,注射局部可有轻度疼痛。
2.少数患者使用本药滴眼剂后可能出现瘙痒感、刺激感、眼部充血、一过性视力模糊等症状,停药后即消失。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尚不明确。
2.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静脉给药:
1.化疗患者:
(1) 一般用法:首次给药1.5g/m2,溶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于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滴注完。第2~5日每日肌注本药600mg。
(2)应用环磷酰胺(CTX)化疗: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药,于15分钟内注完。
(3)应用顺氯铵铂化疗:建议本药用量与顺铂用量之比不宜超过35:1,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药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病情好转后每日肌内注射300~600mg维持。
肌内注射:
1.肝脏疾病:一日肌内注射300mg或600mg。一般30日为一疗程。
2.其他疾病:参见静脉注射项。
口服给药:一次50~100mg,一日1~3次。
经眼给药:将100mg谷胱甘肽溶解于5ml溶解液中或用2%的滴眼液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