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化三醇
别名:1α-25-双羟骨化醇适应症
1.用于佝偻病,如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2.骨质疏松症(主要用于绝经妇女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3.用于特发性、假性及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大剂量静脉给药可用于肾衰竭所致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
4.用于肾性骨营养不良,如慢性肾衰竭患者(尤其是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所致肾性骨营养不良。
5.用于骨软化症。
不良反应
1.本药不良反应发生率很低,如小剂量(每日小于0.5μg)单独给药,尚未观察到不良反应。
2.注射给药偶有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和过敏反应。
3.长期大剂量用药可引起软弱无力、嗜睡、头痛、恶心、呕吐、肌肉酸痛、骨痛、口腔金属味等。
注意事项
1.慎用:尚不明确。
2.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应避免使用。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患者使用本药剂量无特殊。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动物实验中,给予家兔最大推荐量的2~6倍,胎儿出现外表和骨骼畸形;而给予同样剂量对大鼠没有致畸作用。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应权衡利弊后用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吸收后可经乳汁分泌,但尚不明确对哺乳妇女有不良反应,故哺乳时应暂停用药。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钙、磷浓度及血尿素氮、肌酸酐水平,同时应监测尿钙、尿肌酸酐。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成人
1.口服给药:
(1)一般用量为一日0.3~0.5μg,分2次口服。
(2)绝经后骨质疏松:一次0.25μg,一日2次。
(3)肾性骨营养不良(包括透析患者):初始阶段,一日0.25μg。血钙正常或略低者,隔日0.25μg。如使用2~4周后病情仍无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一日0.5μg。多数患者最佳用量为一日0.5~1μg。
(4)甲状旁腺功能低下、佝偻病:初始剂量一日0.25μg,晨服。如病情仍无明显改善,则每隔2~4周应增加剂量。对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如出现吸收不佳,应给予较大剂量。
2. 静脉给药:血液透析患者的肾性骨营养不良:初始剂量一次0.5μg(0.01μg/kg),一周3次。如使用2~4周后病情仍无明显改善,可每隔2~4周,一日增加0.25μg。此类患者补钙应个体化。
儿童
口服给药:甲状旁腺功能低下:1~5岁,一日0.25~0.75μg;6岁以上,一日0.5~2μg,用量须个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