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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激酶

  别名:德链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粉末。

适应症

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周围动脉栓塞、急性肺栓塞(如急性二叶以上完全栓塞、多发性梗死总面积相当于二叶以上、多发性梗死伴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中等栓塞伴慢性心肺疾病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血管外科手术后的血栓形成、导管给药所致血栓形成、新鲜心肌梗死、中央视网膜动静脉血栓形成等。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任何部位的活动性出血者。
   3.中枢神经系统病灶或损伤(如1-2月内的梗死灶、出血、外伤、手术、原发或转移性肿瘤,2周内有不能实施压迫止血的血管穿刺)患者。
   4.2周内接受过心肺复苏的患者。
   5.近2周有溃疡出血病史、食管静脉曲张及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患者。
   6.不能排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的患者。
   7.二尖瓣狭窄合并心房颤动伴左房血栓者。

不良反应


   1.本药对溶解纤维蛋白的特异性低,易产生全身性溶栓并发症。表现为:
   (1)出血:可见穿刺部位出血,皮肤淤斑,胃肠道、泌尿道或呼吸道出血,脑出血,注射部位出现血肿、大量出血或致命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
   (2)变态反应:易发生发热、低血压、荨麻疹、皮疹、支气管哮喘,罕见过敏性休克。
   (3)血栓脱落:未完全溶解的血栓脱落并不常见。
   (4)再栓塞:溶栓治疗后可发生继发性栓塞。
   (5)经冠状动脉注射给药时,再灌注心律失常的发生率较高,最常见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及频繁室性期前收缩,偶见缓慢心律失常、室颤等。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有发热、寒战、头痛、恶心、呕吐等,可给予解热镇痛药对症处理。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黄疸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3.静脉滴注时,可发生低血压,出现严重的肩背痛,滴注部位可见静脉炎。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慎用:
   (1)10日内曾做手术或有外伤者(包括创伤性活检、胸腔穿刺、心脏按压、动脉穿刺等)。
   (2)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或憩室炎患者。
   (3)有凝血障碍(如凝血因子缺乏、非狼疮型抗凝物、严重血小板减少等)的患者。
   (4)心房颤动或心内血栓的患者。
   (5)严重高血压[舒张压大于14.67kPa(110mmHg)]患者。
   (6)产后10日内的妇女。
   (7)进行性肺空洞性疾病患者。
   (8)急、慢性肾功能不全者。
   (9)严重肝病伴出血倾向者。
   (10)急性皮肤溃疡或黏膜病灶患者。
   (11)链球菌感染者。
   (12)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患者。
   2.孕妇慎用本药。
   3.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4.用药前需做以下检查:
   (1)须测定链激酶(即溶栓酶)抗体值。
   (2)须测定出血时间、部分凝血活酶生成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凝血酶时间、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等,其中凝血酶时间可作为治疗监测。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静脉滴注:
   1.肺栓塞:初始剂量为25万U,在30~45分钟内滴完,然后以每小时10万U维持24~48小时。
   2.深静脉血栓:初始剂量为25万U,在30~45分钟内滴完,然后以每小时10万U滴注6小时,一日4次,维持48~72小时。如血栓范围广而患者能耐受,可滴注5~7日;仍不能溶解者则代以肝素抗凝治疗。
   3.视网膜动脉闭塞:本药的溶栓效果较差,需在闭塞1~2小时内恢复血流才能使视网膜组织功能恢复。一般须用药12~24小时。
   4.心肌梗死:本药150万U于30~60分钟内滴完,之后每分钟给药3000U,持续15~150分钟。溶栓后常以口服华法林预防再梗死。对急性心肌梗死的特殊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剂量。
  
   儿童
   静脉滴注:初始剂量应根据抗链激酶值的高低而定。维持剂量根据血容量换算:每1ml血容量每小时给药2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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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