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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

  别名:8-甲氧补骨脂素

适应症

本药需与长波紫外线(UVA)合用(两者合用方式称PUVA)治疗白癜风银屑病、蕈样肉芽肿,也可用于治疗对标准治疗已产生抗药性的皮下T细胞淋巴瘤的红皮期,还可用于斑秃、湿疹玫瑰糠疹特应性皮炎、扁平苔藓等的治疗。

不良反应

1.本药内服后可有恶心、呕吐、头晕、头痛、精神抑郁、失眠以及中毒性肝炎。
   2.本药配合UVA 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48h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以及足和小腿的肿胀。
   3.局部应用高浓度甲氧沙林和UVA 照射过度,可引起剧烈红斑和水疱等毒性反应。
   4.曾报道长期PUVA 治疗后可出现白内障和皮肤早期老化的症状。

注意事项

1.慎用:(1)有皮肤癌病史(因动物实验发现本药能诱发UVA的致癌作用)。(2)有光敏感家族史。(3)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砷剂、煤焦油和紫外线B(UVB)治疗。(4)慢性感染。
   2.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禁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或D级。
   3.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对长期应用本药的患者,需定期复查抗核抗体、血常规、肝肾功能并注意有无白内障、黑色素瘤或皮肤癌的发生。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成人
   一、口服给药:
   (1)白癜风:在照射UVA 前2~3h按体重口服0.3~0.6mg/kg,每周2~3 次(至少相隔48h);UVA 照射剂量以亚光毒反应为度,通常由1.0~1.5J/cm2 开始,以后逐渐增加照射量;日光照射难以控制剂量,现已少用。
   (2)银屑病或蕈样肉芽肿:在照射UVA 前2h,按体重口服0.6mg/kg,每周2~3 次(至少相隔48h);UVA 照射剂量同白癜风,治疗次数可逐渐减少至维持治疗;但患者一生内治疗次数不宜超过200 次,UVA 照射总剂量不宜超过1000J/cm2。
   二、外用:将本药涂在白癜风等局部病损处30~60min后进行UVA 照射,照射剂量以亚光毒反应为度,通常由0.05~0.25J/cm2 开始,每周1 次;溶液浓度由0.1%开始,可逐渐增加浓度到0.2%。每次照射后立即以肥皂和水洗净本药并盖上遮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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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3-11-05 本信息由百科名医网科普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