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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培他滨

  别名:卡倍他滨

性状

白色粉末,熔点115~120℃,结晶。

适应症

1.适用于对紫杉类和蒽环类药化疗方案治疗无效(或不能使用)的晚期原发性乳腺癌,或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蒽环类药治疗无效的转移性乳腺癌。
   2.适用于治疗结肠直肠癌。

禁忌症


   1.对本药及其代谢产物有过敏史或曾经出现过严重不良反应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3.二氢嘧啶脱氢酶缺乏者。

不良反应


   患者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房性纤颤、室性期外收缩、期外收缩、心肌炎、心包积液、低血压、高血压、脑血管意外。
   2.中枢神经系统:疲乏、感觉异常、头痛、头晕、失眠、易激惹、镇静、共济失调、异常共济失调、震颤、眩晕、言语困难、脑病、构音障碍、意识丧失、平衡受损、抑郁、精神错乱。
   3.代谢/内分泌系统:脱水、水肿、体重增加、高脂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淋巴水肿。
   4.呼吸系统:咳嗽、鼻出血、哮喘、咯血、呼吸窘迫、呼吸困难、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肺栓塞。
   5.肌肉骨骼系统:四肢疼痛、肌痛、骨痛、关节炎、肌无力。
   6.肾脏:肾衰竭。
   7.肝脏:高胆红素血症、肝纤维化、肝炎、胆汁淤积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肝衰竭。
   8.胃肠道:口炎、消化不良、畏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口渴、喉炎、吞咽困难、胃溃疡、胃肠炎、腹胀、腹水、肠梗阻、肠毒性扩张、肛部痛。
   9.血液: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淋巴细胞减少、出血、败血症、白细胞减少、凝血障碍、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全血细胞减少。
   10.皮肤:手足综合征、皮炎、指甲疾病、出汗增多、光敏反应、皮肤溃疡、瘙痒、辐射撤销综合征、热潮红。
   11.眼:眼部刺激、结膜炎、角膜结膜炎。
   12.其他:发热、胸痛、胸部肿块、流感样疾病、嘶哑、步行困难、虚脱、纤维化、恶病质、真菌感染、药物过敏。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有冠心病或冠心病史者、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及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18岁以下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3.本药代谢产物(5-FU)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在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中较明显,老年人用药时应密切监测。
   4.孕妇使用可能危害胎儿。育龄妇女用药时须采取避孕措施。
   5.由于本药可使哺乳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哺乳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血常规、肝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及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口服给药:一日2.5g/m2,分早晚2次于餐后半小时吞服,连用2周,间歇1周,3周为一疗程。如病情恶化或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应停药。
   轻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51~80ml/min),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30~50ml/min),使用常规剂量的75%。
   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严密监测;尚未对重度肝功能不全者进行研究。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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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