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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性头痛

  别名:心因性肌源性头痛

概述

紧张性头痛(tension headache)以前曾称为紧张型头痛(tension-type headache,TTH)、肌收缩性头痛(muscle contraction headache)、心因性肌源性头痛(psychomyogenic headache)等。

病因

病因尚未完全明确。既往多认为疼痛是由于头颈部肌肉不自主收缩和头皮动脉收缩导致缺血所致。但是,目前许多研究都不支持这种假说。当前多认为,紧张型头痛的发病涉及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和环境中的多种因素,不同亚型的紧张型头痛中这些因素的作用不同。
  

症状

男性与女性的患病率之比约为4:5。发病年龄高峰在25~30岁,以后随年龄增长而稍有减少。
  疼痛部位通常为双侧性,枕项部、颞部或额部多见,也常为整个头颈部。疼痛感觉多为压迫感、紧束感、胀痛、要爆炸的感觉、钝痛、酸痛等,可一阵阵地加重,无持续搏动感、恶心(CTTH可有轻度恶心)、呕吐,不会同时伴有畏光和畏声。日常体力活动不导致疼痛加重,应激和精神紧张常加重病情。
  疼痛多为轻至中度,多不影响日常活动。起病多为渐进性,多持续数天,也可持续数周、数月,甚至数年。

诊断

根据病史及临床表现,并排除脑部、颈部疾病如颅内占位性病变、炎症、外伤以及颈椎病等,通常可确诊。确诊前仍应重视继发性头痛的各种警兆。诊断与分型应参照ICHD-ⅡR1。
   1.少发复发性紧张型头痛(IETTH)诊断标准:
   (1)符合下述第2~4项的发作至少10次,每月平均发作时间<1天,每年发作时间<12天。
   (2)每次头痛发作持续30分钟~7天。
   (3)头痛具有至少2项以下特征:①双侧性;②压迫感/紧柬感(非搏动性);③轻或中度疼痛;④常规体力活动(如:步行或上楼)不会加重头痛。
   (4)以下两项均符合:①无恶心或呕吐(可有食欲缺乏);②不会同时兼有畏光和畏声。
   (5)不是由其他疾病所致。
   2.频发复发性紧张型头痛(FETTH)诊断标准:
   (1)符合下述第2~4项的发作至少10次,每月发作时间≥1天,<15天,持续至少3个月,每年发作时间≥12天,<180天。
   (2)每次头痛发作持续30分钟~7天。
   (3)头痛具有至少2项以下特征:①双侧性;②压迫感/紧束感(非搏动性);③轻或中度疼痛;④常规体力活动(如:步行或上楼)不会加重头痛。
   (4)以下两项均符合:①无恶心或呕吐(可有食欲缺乏);②不会同时兼有畏光和畏声。
   (5)不是由其他疾病所致。
   3.慢性紧张型头痛(CTTH)诊断标准:
   (1)发作符合下述第2~4项的发作,每月平均发作时间≥15天,持续超过3个月,每年发作时间≥180天。
   (2)每次头痛发作持续数小时,或长期持续。
   (3)头痛具有至少2项以下特征:①双侧性;②压迫感/紧束感(非搏动性);③轻或中度疼痛;④常规体力活动(如:步行或上楼)不会加重头痛。
   (4)以下两项均符合:①畏光、畏声和轻度恶心三者中最多只有一项;②既无中度或重度恶心,也无呕吐。
   (5)不是由其他疾病所致。

治疗

1.急性发作时的药物治疗
   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1000mg)、阿司匹林(500~1000)、双氯芬酸(50~100mg)或酮洛芬(25~50mg)或布洛芬(200~400mg)。有些研究显示,NSAIDs可能比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疗效更佳。单种镇痛药每月使用不要超过14天,加有咖啡因的复合镇痛药制剂每月使用不要超过9天,以免导致反跳性头痛或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medication overuse headache,MOH)。如果短期用药难以缓解,应考虑加用非药物治疗和预防性用药。
   2.预防性用药
   对于CTTH、FETTH、伴有颅骨膜压痛或存在药物过度使用的患者,应考虑预防性用药。
   预防性用药的原则是:起始剂量小;缓慢加量(通常1周加1次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起效后维持2~4周;判定药物是否有效,应足量治疗至少4~8周;应同时治疗精神障碍等伴发疾病。
   最主要的预防性药物是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是唯一被多项临床对照研究证实有效的药物,应作首选。睡前1~2小时服用1次以减少镇静副作用,起始剂量为10mg,每周加量10mg,最大日剂量为75mg,当日剂量大时可改为日服2次。其他三环类药物(去甲替林,12.5~50mg/d;氯米帕明,50~150mg/d;普罗替林,15~50mg/d)和四环类药物(马普替林,30~150mg/d;米安色林,20~60mg/d)也可选用。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也有研究证实可能有效,且其耐受性较三环类和四环类抗抑郁药更好,可作次选。米氮平,15~30mg/d;文拉法辛缓释剂,37.5~225mg/d。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也可选用,但其疗效尚未明确证实,不应常规使用。肌肉松弛药也可尝试,但其疗效也尚未明确证实,不应常规使用。
   预防性用药应每6~12个月尝试减少用量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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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05-28 本信息由百科名医网科普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