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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利托君

  别名:羟苄羟麻黄碱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

适应症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2.分娩进行期(宫颈口开大4cm以上)的孕妇禁用。
   3.妊娠20周以前者禁用。
   4.产前出血(特别是前置胎盘及胎盘剥落)需立即分娩者禁用。
   5.严重先兆予痫、子痫及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禁用。
   6.胎死宫内或宫内感染(如绒毛膜羊膜炎)患者禁用。
   7.妊娠合并心脏病(或有危及心脏功能的因素)、肺动脉高压、甲状腺功能亢进、未控制的糖尿病者禁用。
   8.已用β受体激动药的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9.有轻至中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高血压患者不宜使用禁用。

不良反应


   本药不良反应与其β受体激动药活性有关,通常可通过调整剂量来控制。
   1.可升高血糖及降低血钾。
   2.静脉用药的不良反应有:
   (1)常见母体、胎儿心率及母体血压等变化。
   (2)心悸、震颤、恶心、呕吐、头痛或皮疹等也较常见。
   (3)少见神经质、烦躁、焦虑、无力。
   (4)偶见胸痛、胸闷、心律不齐、过敏性休克、皮疹、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出汗、寒战、头晕、乏力等。
   (5)罕见心电图异常(ST-T的异常)、颜面疼痛、血小板减少。
   (6)尚可见肺水肿、肺水肿合并心功能不全、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心脏停搏、横纹肌溶解症、新生儿肠闭塞、新生儿心室中隔肥大、黄疸、史-约(Stenvens-Johnson)综合征、面色潮红、呼吸困难、氨基转移酶升高、给药部位血管痛或静脉炎等。
   3.口服影响较轻,可使母体心率略有增加。10%~15%的患者出现震颤。少见恶心、皮疹、心律不齐等。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糖尿病患者、使用排钾利尿药患者慎用。
   2.本药不应用于妊娠20周以前的孕妇。妊娠第20周后,本药不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但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使新生儿或胎儿心率改变和出现低血糖。
   3.建议分娩之前用药者避免分娩后立即哺乳。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1.常规剂量:开始行静脉滴注以控制宫缩,继之口服维持治疗,最佳剂量取决于子宫反应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平衡。有复发宫缩时可再用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宜用输液泵控制滴速。
   2.静脉滴注:取本药100mg,用5%葡萄糖液(糖尿病患者可用生理盐水)500ml稀释为100mg/500ml(0.2mg/ml)的溶液。初量为0.05mg/min(5滴/分,20滴/毫升),每10分钟增加0.05mg/min(5滴/分),直至达到预期效果。通常滴速保持在0.15~0.35mg/min(15~35滴/分)。宫缩停止后,应继续输注至少12~18小时。
   3.口服给药:在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最初24小时内为每2小时10mg,此后每4~6小时10~20mg,具体视子宫收缩反应而定。一日常用维持剂量为80~120mg,平均分次给药。一日总量不超过120mg。治疗应维持到可以终止妊娠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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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5-07-08 本信息由百科名医网科普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