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替米星
别名:安特新性状
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水溶液较稳定。
适应症
1.主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腹腔感染、胃肠感染、骨及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烧伤或创伤感染、手术感染、败血症等。
2.亦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除外)。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过敏者禁用。
2.对杆菌肽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本药不良反应与庆大霉素基本相似,但耳、肾毒性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中较低。
1.可出现耳鸣等耳毒性;前庭功能失调可引起眼球震颤、眩晕、恶心、呕吐或急性美尼尔综合征,耳蜗神经损害表现通常只是在高频音波下听觉测试结果发生微小的改变,很少发生主观听力丧失。
2.肾功能正常且在给使用本药注射剂时未超过推荐剂量或推荐时间的病人,发生肾毒性的风险较低。原有肾功能减退、剂量大(一日大于6mg/kg)、疗程长(大于15日)、血药峰浓度高于10mg/L或谷浓度高于2mg/L时易发生肾毒性,表现为管型尿以及血尿素氮和肌酸酐升高等,症状大都轻微而可逆。
3.本药可引起急性肌肉麻痹、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
4.可出现皮疹或瘙痒、荨麻疹、药物热、粒细胞增多等过敏症状,偶可致过敏性休克。
5.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肝功能损害。
6.可出现面部及四肢麻木、周围神经炎(皮肤麻刺感、肌肉刺痛)、惊厥、毒性样肌无力综合征。发生率小于0.1%的有视物模糊、头痛、定向力障碍、感觉异常等。
7.可有血小板增多、嗜酸粒细胞增多、凝血时间延长,发生率小于0.1%的有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白血病样的反应。
8.心悸、低血压,发生率小于0.1%。
9.少数患者用药后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降低,也可出现高钾血症。
10.本药肌内注射和静脉输注的局部耐受性良好,但有0.4%的患者会出现注射区严重的疼痛、红肿、硬结。
11.发热(0.1%);长期应用可干扰正常菌群,导致非敏感菌过度生长。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药也过敏。
2.脱水患者,第8对脑神经损害者,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肝、肾功能损害者,患有神经肌肉疾病者,接受肌肉松弛药治疗者慎用。
3.儿童(尤其是早产儿及新生儿)应慎用。如需使用,应减少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4.老年患者使用时按轻度肾功能减退者减量用药,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5.本药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孕妇使用本药前应充分权衡利弊。
6.哺乳妇女在用药期暂停哺乳。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长期用药时应常规检查肝、肾功能(血尿素氮、血肌酸酐)和血、尿常规;对于肾功能不全者或长期用药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1.肌内注射:
(1)一般用量:每8小时1.3~2.2mg/kg;或每12小时2~3.25mg/kg,疗程7~14日。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
(2)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1.5~2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7~14日。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近来有报道,一日4.5~6mg/kg,一次肌注,效果好,且不良反应较少。
2.静脉滴注:用量同肌内注射。
肾功能不全者剂量应按照血药浓度进行调整,如果血药浓度不能获得,可根据肌酐清除率计算调整剂量(患者用药剂量:正常人所推荐剂量×患者的肌苷清除率/正常人的肌酐清除率)。调整的一日总量可一日1次给药,也可一日2~3次给药。一般而言,单次剂量不能超过3.25mg/kg。
透析时剂量:按2mg/kg补充本药,直至血药浓度达所需浓度。
儿童
1.肌内注射:
(1)6周龄以内婴儿:一次2~3.25mg/kg,每12小时1次,疗程7~14日。
(2)对6周以上婴儿和12岁以下儿童:一次1.8~2.7mg/kg,每8小时1次;或一次2.7~4mg/kg,每12小时1次。疗程7~14日。
2.静脉滴注:用量同肌内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