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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丝氨酸

  别名:环丝菌素

性状

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有吸湿性,无臭,味苦。熔点155~156℃(分解)。易溶于水,略溶于乙醇,微溶于氯仿、乙醚。

适应症

1.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用以治疗顽固性结核
   2.亦可用于尿道感染,但首选使用其他毒性作用较小的药物。

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癫痫患者。
   3.抑郁症、重度焦虑或精神病患者。
   4.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5.过量酗酒者。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每日服用本药1~1.5g的患者可能突发充血性心力衰竭。
   2.中枢神经系统:使用本药时常见症状包括:嗜睡、昏迷、头痛、震颤、构音障碍、眩晕、意识模糊、神经质、易怒、精神病、妄想症、紧张症、颤搐、反射亢进、全身麻痹、癫痫强直-阵挛性发作以及癫痫失神性发作。神经系统的副作用更常发生于有精神心理问题病史的患者,且更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两周内,而且常由大剂量用药引起。
   3.肌肉骨骼系统:在结核病的多药联合治疗中,本药与多发性关节炎的发生有关。
   4.肝脏:罕见肝脏毒性。有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的报道。
   5.血液:有报道应用本药可偶发巨幼细胞贫血。
   6.眼:有报道本药可引起视觉障碍。
   7.过敏反应:本药引起变态反应不常见,但有用药后出现皮疹、史-约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的报道。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
   2.本药可通过母体进入羊水及胎儿体内,妊娠期妇女慎用。
   3.哺乳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
   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药浓度、神经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口服给药:
   1.结核病:一日500~1000mg,分2次给药。在用药头2周内,初始剂量通常为每12小时1次,一次250mg。每日最大剂量为1000mg。
   2.尿路感染:每6小时1次,一次125mg,持续10天,之后一日1次,一次125mg,持续6个月。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12小时1次,一次250mg。
   透析时剂量:透析时剂量应调整为250~500mg,分3次给药。透析后不需要补充剂量。
  
   儿童
   口服给药:一日10~20mg/kg,分2次给药。每日最大剂量为5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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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