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促红素
别名:促血红细胞生长素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pH6.9±0.5。
适应症
用于肾功能不全合并的贫血,艾滋病本身或因治疗引起的贫血,恶性肿瘤伴发的贫血及风湿病贫血等。另外,为择期手术储存自体血而反复采血的患者,同时应用本品可预防发生贫血。
禁忌症
1.对本药、哺乳动物细胞衍生物制剂、人血清白蛋白过敏者。
2.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3.高血压性脑病患者。
4.铅中毒者。
不良反应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高血压、心动过速、头痛、胸痛、骨痛、水肿、疲乏、恶心及呕吐。有时尚见气短或流感样症状。偶见皮疹、一过性脑缺血或脑血管意外。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未控制的高血压病患者,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使用此药。
2.该药对人类孕期的安全性尚未进行充分的、严格的对照研究。另外,该药是否由乳汁分泌尚不十分清楚,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3.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同时补充铁剂,因血红蛋白的合成可出现铁相对不足,并进而影响EPO的作用。
4.用药过程中应随时监测血压、血细胞比容、血清铁与转铁蛋白饱和度及肾功能等。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静脉注射、皮下注射:
1.初始剂量:按体重一日50~100U/kg,一周3次。若8周后血细胞比容提高不足5%~6%且仍低于30%~33%,可将日剂量再提高25U/kg。亦可开始用较低剂量,一日40U/kg,一周3次。观察4周,不足时再按上述原则调整。若血细胞比容2周内提高超过4%,则需减量。若血细胞比容达到或超过36%,则需停药。待降至要求的范围后再开始用药,可将原日量减少25U/kg。
2.维持剂量:达到预期疗效后,可将EPO逐渐减量。速度每4周或更长减少日剂量25U/kg,直至维持血。细胞比容在30%~33%的最低剂量。某些患者可将每周剂量一次皮下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