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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甲氧明

  别名:比索昔

性状

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几乎无臭,味苦。

适应症

1.用于外科手术中维持或恢复血压,尤其适用于脊椎麻醉所造成的血压降低,但可能降低心排血量。
   2.用于大出血、创伤所引起的低血压或心肌梗死所致休克。
   3.用于终止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发作。
   4.局部使用还可治疗鼻充血。

禁忌症


   1.严重动脉粥样硬化。
   2.器质性心脏病。
   3.严重高血压。
   4.甲状腺功能亢进。
   5.嗜铬细胞瘤。

不良反应


   1.可引起肾血管痉挛,大剂量时偶可产生持续性血压过高并伴有头痛、心动过缓、恶心、呕吐、毛发竖立等。罕见异常出汗、尿急。
   2.在动物实验中,可出现快速耐药性。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其他拟交感类药物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能过敏。
   2.慎用:
   (1)酸中毒或缺氧。
   (2)心动过缓。
   (3)部分性心脏传导阻滞。
   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本药在儿童中的应用无充分研究,但尚未发生问题。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本药可使心排血量减少,老年人应慎用。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在动物实验中,使用本药的常规剂量即可引起子宫血流量减少、胎仔心率减慢、胎仔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过多以及代谢性酸中毒。在人体的研究尚不充分。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是否经乳汁分泌尚不明确,但哺乳妇女应用时未发生问题。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用药期间应监测:
   (1)血压:使血压保持略低于正常水平。原来血压正常者,收缩压保持于10.67~13.33kPa(80~100mmHg);原来为高血压者,使收缩压保持低于原收缩压4~5.33kPa(30~40mmHg)。
   (2)心律及心电图。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1.肌内注射:
   (1)升压:轻度低血压时给予5~10mg。一般可用10~15 mg,若未立刻显效,可在15分钟后重复1次。一次极量为20mg,一日极量为60mg。
   (2)椎管内阻滞诱发的低血压:脊神经阻滞的上界较低时用10mg,上界较高时用15~20mg。
   (3)心肌梗死的休克患者:先肌内注射15mg,接着将本药600mg加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滴速应随血压而调整,每分钟不宜超过20滴。
   2.静脉注射:
   (1)椎管内阻滞诱发的低血压:脊神经阻滞的上界较低时用10mg,较高时用15~20mg。
   (2)升压:对于急症病例或收缩压降至8kPa(60mmHg)甚至更低的患者,缓慢静脉注射5~10mg,注意一次量不可超过10mg,并严密观察血压变化。静脉注射后,继续肌内注射15mg,以维持较长疗效。
   (3)室上性心动过速:可用本药10mg加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20ml中,缓慢静脉注射。注射时应观察心率及血压,当心率突然减慢时,应立即停药。
   3.静脉滴注:
   (1)一般情况:一次20~60mg,稀释后缓慢滴注,根据病情调整滴速及用量。
   (2)室上性心动过速:用本药10~20mg,以5%葡萄糖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或微泵调控静注。应监测血压,防止收缩压过度上升,以控制收缩压在21.33kPa(160mmHg)以内为宜。
   (3)心肌梗死的休克患者:见“肌内注射”项。
   4.经鼻给药:作为鼻黏膜收缩药:可用0.25%的本药溶液滴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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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