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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硫异烟胺

性状

为黄色结晶性粉末,有特臭。溶于甲醇、乙醇或丙酮,微溶于乙醚,不溶于水。

适应症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本药仅对分枝杆菌有效。

禁忌症


   1.对本药及异烟肼、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与本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
   2.12岁以下儿童。
   3.孕妇。

不良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常见精神抑郁。少见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手足疼痛;失眠、精神错乱或其他精神改变。
   2.代谢/内分泌系统:偶见月经失调,性欲减退(男子)、颈前部肿、体重异常增加(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减退)。
   3.肌肉骨骼系统:偶见关节疼痛、僵直、肿胀。
   4.肝脏: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增高。
   5.胃肠道:常见食欲缺乏、恶心、呕吐、反酸、上腹不适、腹泻等。
   6.皮肤:少见皮肤黄染(黄疸、肝炎)。偶见皮肤干而粗糙、色素沉着、脱发、皮疹、紫癜。
   7.眼:少见眼部黄染(黄疸、肝炎)。偶见视物模糊或视力减退,伴或不伴眼痛(视神经炎)。
   8.其他:单独用药时间长于半年者,半数以上出现耐药性。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异烟肼、吡嗪酰胺、乙硫异烟胺、烟酸或其他与本药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慎用:
   (1)糖尿病患者。
   (2)营养不良者。
   (3)酗酒者。
   (4)卟啉病患者。
   (5)严重肝功能减退者。
   3.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4.本药可致畸胎,孕妇禁用。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用药前和疗程中每2~4周应测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2)用药期间如出现视力减退或其他视神经炎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眼部检查,还应定期复查。与乙胺丁醇联合应用时,更需注意视力、视野检查。
   (3)长期服用者需定期检查肝功能。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口服给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0mg,每8~12小时1次;一日10mg/kg,分3次服用。也有使用一日600mg的用法。
   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量。
  
   儿童
   口服给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4~5mg/kg,每8小时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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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