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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妥布霉素

  别名:安妥力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疏松块状。

适应症

1.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新生儿脓毒血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及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葡萄球菌所致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感染除外)。
   3.滴眼液可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特别是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眼部感染。

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药过敏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3.孕妇禁用。

不良反应


   1.本药会影响听觉和平衡功能。对前庭的影响较大,出现眩晕、共济失调(步履不稳);对耳蜗的损害较小,临床应用后会出现耳鸣、耳部饱满感、听力减退(甚至丧失)等不可逆的耳毒性反应。肾功能损害、同时合用其他耳毒性药物、长期用药(长于10日)以及一日剂量在3mg/kg以上者易发生耳毒性,故条件许可应监测血药浓度。
   2.常用量肾脏并无明显影响,仅少数病人会出现管型尿、蛋白尿,血尿素氮升高。非少尿型肾毒性较常见,表现为多尿、蛋白尿等,大多可逆;严重的肾毒性会出现少尿、排钾增多和急性肾衰竭,较少见。
   3.可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乳酸脱氢酶的测定值升高。
   4.本药能引起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原有肌无力症或已接受过肌肉松弛药者更易发生。
   5.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荨麻疹、药热、粒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过敏性休克等。
   6.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面部及四肢麻木、针刺感或面部烧灼感。
   7.肌注时,可出现局部疼痛;经眼给药时,偶可出现眼部轻度刺激(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
   8.长期应用本药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降低。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药也过敏。
   2.慎用:脱水患者,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异常患者,接受肌肉松弛药治疗患者慎用。
   3.小儿应慎用本药。在小儿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监测听力和肾功能。
   4.老年患者应用本药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5.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孕妇禁用。
   6.哺乳妇女在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进行听电图测定(尤其对老年患者),温度刺激试验,尿常规及肾功能测定,血药浓度监测(一般于静脉滴注后30~60分钟测血清峰浓度,于下次用药前测血清谷浓度,当峰浓度超过12μg/ml,谷浓度超过2μg/m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成人
   1.肌内注射: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4日。
   2.静脉滴注:用量同肌内注射。
   3.经眼给药:滴于眼睑内。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下者其维持剂量须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进行调整。
  
   儿童
   1.肌内注射:早产儿或0~7日小儿,一次2mg/kg,每12~24小时1次;大于7日小儿,一次2mg/kg,每8小时1次。
   2.静脉滴注:同肌内注射。
   3.经眼给药:滴于眼睑内。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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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