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司珠单抗
别名:赫赛汀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Her-2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单药治疗或与紫杉类药物联合。
不良反应
1.单药治疗HER2不良反应发生率≥5%的包括:①全身症状:腹痛、意外损伤、乏力、背痛、胸痛、寒战、发热、感冒样症状、头痛、感染、颈痛、疼痛;②心血管系统:血管扩张,心功能不全在单独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中至重度心功能不全(Ⅲ/Ⅳ)的发生率为5%;③消化系统:单独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25%发生腹泻、厌食、便秘、消化不良、胃肠胀气、恶心、呕吐;④代谢系统:水潴留、水肿;⑤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肌肉疼痛;⑥神经系统:焦虑、抑郁、眩晕、失眠、感觉异常、嗜睡;⑦呼吸系统:哮喘、咳嗽增多、呼吸困难、鼻出血、肺部疾病、胸腔积液、咽炎、鼻炎、鼻窦炎;⑧皮肤表现:瘙痒、皮疹;⑨输液相关症状:第一次输注本品时,约40%的患者出现轻或中度寒战和/或发热等的症候群。其他症状和/或体征包括:恶心、呕吐、疼痛、寒战、头痛、眩晕、呼吸困难、低血压、皮疹和乏力。⑩血液毒性:单独本品治疗血液学毒性反应很少见。WHO分级Ⅲ度的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的发生率<1%。未见WHOⅣ级的血液学毒性反应。⑪肝肾毒性:单独使用本品治疗观察到有12%发生了WHOⅢ或Ⅳ度肝毒性反应,但60%的患者其肝毒性与肝转移瘤进展相关,未见WHOⅢ或Ⅳ度肾毒性反应。
2.严重不良反应,在这两个关键的临床试验中,在使用本品单独治疗或本品与化疗药合用(一种蒽环[阿霉素或表阿霉素]加环磷酰胺,或紫杉醇)治疗的患者中至少发生过一次。①全身症状:过敏反应、中毒反应、腹水、肿瘤、蜂窝组织炎、黏膜紊乱、脓毒血症、猝死;②心血管:房颤、心肌病、血栓性静脉炎、心衰、肺栓塞、血栓病;③消化道:吞咽困难、食管溃疡、呕血、肝炎、肝衰竭、肝肿大、肠梗阻、黄疸、肝损害、肝区疼痛;④血液学:急性白血病、贫血、骨髓抑制、髓系成熟停滞、全血细胞减少;⑤代谢:高钙血症、高血糖症;⑥骨骼肌肉:骨坏死、骨折;⑦神经方面:焦虑、精神错乱、惊厥、神经病变、思维异常;⑧呼吸:呼吸暂停、哮喘、肺功能紊乱、气胸、胸腔积液、肺炎;⑨泌尿生殖:急性肾衰、肾盂积水;⑩特殊感觉:耳聋、肾动脉闭塞。
注意事项
1.本药治疗必须在治疗癌症方面很有经验的内科医生的监测下开始进行。
2.在使用本药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有心脏功能减退的症状和体征,如呼吸困难,咳嗽增加,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周围性水肿,S3奔马律或射血分数减低。与本品治疗相关的充血性心衰可能相当严重,并可引起致命性心衰、死亡、脑栓塞。特别在本品与蒽环类药(多柔比星或表柔比星)和环磷酰胺合用治疗转移乳腺癌的患者中,观察到中至重度的心功能减退(Ⅲ/Ⅳ级)。在治疗前就有心功能不全的患者需特别小心。选择使用本药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全面的基础心脏评价,包括病史,物理检查和以下一项或多项检查:EKG,超声心动图,MUGA扫描。目前尚无数据显示有合适的评价方法可确定病人有发生心脏毒性危险。在本药治疗过程中,左室功能应经常评估。若患者出现临床显著的左室功能减退应考虑停用本品。监测并不能全部发现将发生心功能减退的患者。
3.约2/3有心功能减退的患者因有症状需治疗,大多数治疗后症状好转。治疗通常包括利尿药,强心苷类药和/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类药。绝大多数用本药治疗临床有效的有心脏症状和表现的患者继续每周使用本品,并未产生更多的临床心脏问题。
4.在灭菌注射水中,苯乙醇作为防腐剂,它对新生儿和3岁以下的儿童有毒性。当本药用于已知对苯乙醇过敏的病人时,应用注射用水重新配制。
用法与用量
本用法与用量信息仅供参考,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1.标准剂量:①单药治疗,建议按下列初次负荷量和标准剂量给药。②初次负荷量:建议本品初次负荷量为4mg/kg。90分钟内静脉输入。应观察病人是否出现发热,寒战或其他与输注相关的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应先停止输注,待症状消失后可继续输注。③标准剂量:建议本品每周用量为2mg/kg。如初次负荷量可耐受,此剂量可于30分钟内输完。
2.疗程:本品可一直用到疾病出现进展。
3.给药途径:静滴,请勿静推或静脉冲入。
4.输液准备:根据本品初次负荷量4mg/kg或标准量2mg/kg计算所需溶液的体积。不可使用5%的葡萄糖液(见配伍禁忌)。输注液配好即应马上使用。如果在无菌条件下稀释的,可在2~8℃冰箱中保存24小时。使用聚氯乙烯或聚乙烯袋未观察到本品失效。本品不可与其他药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