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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奥曲肽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适应症

需要长期奥曲肽治疗的活动性肢端肥大症,如术后生长激素残瘤致血清生长激素水平增高,垂体外照射放射治疗后尚未达到充分疗效的血清生长激素水平升高,部分不适合手术治疗及新诊断生长激素分泌腺瘤患者的术前治疗。

禁忌症


   对奥曲肽及其制剂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1.最常见的是局部疼痛,几乎100%患者都感注射时较痛,部分局部红肿、烧灼感;另一常见反应是胃肠道症状多,腹胀气、腹痛、腹泻,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个别患者因严重水泻,类似急性肠梗阻样腹痛、腹胀、腹肌紧张而不能耐受。
   2.抑制胆囊收缩功能,长期使用致胆汁淤积浓缩,个别患者因胆结石诱发胰腺炎,甚至胆囊穿孔。
   3.可引起血糖调节紊乱,出现低血糖,更多些的是持续高血糖。
   4.少数患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郁积性肝炎。"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对消化道神经内分泌肿瘤、类癌等治疗虽症状迅速改善,仅是对症治疗,不能替代手术治疗和其他化疗。
   2.对有糖尿病,尤其在用胰岛素治疗者,胰岛素瘤患者,可能发生低血糖。
   3.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缺少经验,一般建议不要用。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活动性肢端肥大症病情控制的用法:
   1.先用奥曲肽2~8周,待血清GH水平下降后改用长效奥曲肽维持治疗,其间不必经奥曲肽的清洗期。
   2.直接用长效奥曲肽,起始剂量20mg,深部肌内注射,4周1次,GH水平下降不够满意时,第4针后改为一次30mg,若血清GH水平或/及IGF-I水平下降<50%,停药改用其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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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6-01-06 本信息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