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酚氯铵
别名:艾亩酚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极易溶于水,易溶于乙醇,须避光保存。
适应症
1.用于重症肌无力的诊断,还可用于鉴别重症肌无力未受控制与“胆碱能危象”。
2.拮抗非去极化型肌松药的肌松作用。
3.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禁忌症
禁用于支气管哮喘、机械性肠梗阻和尿路梗阻以及心脏病患者。
不良反应
有唾液增加、支气管痉挛、心律失常、心动徐缓等,可用阿托品对抗救治。
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1.术后肺不张或肺炎患者、房室传导阻滞者、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
2.孕妇给药后,可引起胎儿早产。
3.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
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
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与用量
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
1.重症肌无力的诊断:
成人:
肌注本品10mg,或先静注2mg,如15~30秒钟无效,再静注8mg。重症肌无力病人此时应出现肌力改善,约可维持5分钟。
婴儿:
肌注0.5~1mg,或静注0.5mg;体重34kg以下小儿,肌注2mg,或先静注1mg,如30~45秒钟无效,再重复静注1mg,直到总量达5mg;体重34kg以上儿童,肌注5mg,或先静注2mg,若30~45秒钟无效,再重复静注1mg,直到总量10mg。
2.非去极化肌松药拮抗:成人,先静注10mg,如30~45秒钟无效可重复。
3.抗心律失常:成人,静注5~10mg,按需每10分钟重复给药;小儿缓慢静注2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