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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抑郁症

  别名:产后抑郁

概述

在分娩后3~6个月内出现的抑郁症称为产后抑郁症。

病因

病因不明,产后内分泌环境的变化和社会心理因素与本症的发生可能有关。
   1.内分泌的变化:产时内分泌系统发生一系列急剧变化(主要是从胎盘向垂体移行);已发现产后胎盘的类固醇分泌突然消减,易致抑郁;有人认为皮质素减退是导致产后精神疾患的可能因素;或产后的雌激素及孕酮水平的迅速下降,对产后精神疾患的发生起着一定作用;也有人认为产后垂体、甲状腺功能低下亦与之有关。
   2.遗传因素:有精神病家族史者易患本病。
   3.躯体并发症:特别是感染对产后精神病的促发有一定影响。
   4.既往病史:曾患精神病者,产后易复发;有经前抑郁或经前紧张综合征的患者亦易患产后抑郁症。
   5.心理因素:本病多见于以自我为中心、情绪不稳定、好强求全、固执、认真、保守、严守纪律、与人相处不融洽等个性特点的人。心理分析学者认为,妇女在孕期及产后均有心理倒退,她们做母亲后,每件事都要从头学起,这种压力易造成抑郁和焦虑。
   6.社会因素:孕期遇刺激性生活事件,如夫妻分离、亲人丧亡、家庭不协调以及缺少社会支持等,均可导致本病发生。
  

症状

与其他时间的抑郁症表现基本相同。表现为心理适应不良,睡眠不足,病人感到疲乏无力、烦躁、易怒、悲观厌世、有犯罪感,严重者不能照顾婴儿,甚至有伤婴者,前1次妊娠出现过抑郁症,再次出现抑郁症的比例为70%。

诊断

产后抑郁症的诊断标准与一般抑郁症的诊断标准相同。
   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观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1.症状标准:以情绪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四项。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3.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渗断;蕾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
   4.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
   对临床症状少于四种的妇女亦应引起临床重视,因为她们可能会发展为抑郁症。COX等设立的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dinburgh postnatal depression scale EDPS)对评价潜在的PPD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准确性。

治疗

严重者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物。
   1.多塞平25mg,每日2~3次,4~6周为一疗程。
   2.盐酸氯米帕明25mg,于早餐及中餐后各服1片,睡前另服阿普唑仑,每片0.4mg,共2片,2周后症状可改善,3个月为一疗程。

预防

产褥期抑郁症的发生,受到许多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及妊娠因素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孕妇的精神关怀,了解孕妇的生理特点和性格特点,运用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及时接触致病的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多给一点关心、爱护,对于预防产褥期抑郁症具有积极意义。
   1.加强围生期保健,可采用孕妇学校等多种渠道普及有关妊娠、分娩常识,减轻孕妇对妊娠、分娩的紧张、恐惧心情,完善自我保健。
   2.对有精神疾患家族史的孕妇,应定期密切观察,避免一切不良刺激,给予更多的关爱、指导。
   3.在分娩过程中,医护人员要充满爱心和耐心,尤其对产程长、精神压力大的产妇,更需要耐心解释分娩过程。
   4.对于有不良分娩史、死胎、畸形胎儿的产妇,应向她们说明产生的原因,用友善、亲切、温和的语言,给予她们更多的关心,鼓励她们增加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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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05-28 本信息由百科名医网科普专家团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