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治疗为什么要“督导”?
结核菌和其他细菌比起来,还是比较顽固的,治疗的时间也较长,需要半年以上。中断治疗是结核病治疗失败的主要原因。有调查显示,在接受治疗的结核病患者中,有72%的人间断或中断治疗;因经济困难而中断或间断治疗者占44%。所以,治疗结核病一定要做到“二早”、“一听”、“一DOTS”;“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二早”即早发现、早治疗;“一听”就是听从医嘱;“DOTS”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直接督导下短程治疗”的英文“Directly Observed Therapy —Short Course”的第一个字母缩写,也被称为“全程督导化疗管理”的策略。集中优势兵力就是要使用两种以上有效的抗结核药物联合治疗;“打歼灭战”就是坚持治疗半年以上,把结核菌一举歼灭。以上治疗原则中最重要的就是“督导”。
“督导”的具体做法:对肺结核病人特别是初发的肺结核患者,在治疗全过程中的每次用药,均在结防人员的直接观察下进行,即把抗结核药物“送到手,放入口,咽下之后才能走”。结防医生事先常会与患者签订治疗协议,与患者商定督导用药的地点和服药时间。如病人行走方便,一般由病人到社区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如病人行走不便,由医生送药至病人家里。在边远的山区或交通不便的地方,可采取经过培训的家庭成员或志愿者作为督导员对病人进行督导治疗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医生还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在医生的“督导”下,经过6-8个月的短程化疗90%以上的结核病人是可以彻底治愈,重获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