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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免疫注意事项

2014-04-14 

1.接种的途径及剂量
  不同的疫苗的接种途径、接种对象年龄及接种剂量有所不同。如果接种途径及剂量不当,不仅影响免疫效果,而且还会加重接种反应,甚至造成接种事故。因此在接种前应详细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
  2.疫苗禁忌证
  WHO规定具有以下情况者作为常规免疫的禁忌证:
  ⑴免疫缺陷、恶性疾病(肿瘤、白血病)及应用放射治疗或抗代谢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种对象正在患有发热或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疾病,应推迟接种;
  ⑶以往接种疫苗有严重的不良反应者,不应继续接种;
  ⑷有神经系统疾病的患儿,如癫痫、婴儿痉挛等,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3.预防接种反应
  生物制品对人体来说是一种异物,接种后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应,但也可产生有害机体的不良反应或变态反应。主要有以下副反应:
  ⑴一般反应接种24小时内在接种局部出现红、肿、热、痛等炎性反应,有时可能同时伴有发热、头晕、恶心、腹泻等全身反应。这些一般属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任何处理,1~2天内可消失。
  ⑵异常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肿等。这些反应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其后果很严重,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在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疫苗接种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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