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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推行防艾"村民自治" 遏制艾滋病蔓延

2011-01-21 

新华网广西频道1月21日电(记者向志强)在此间举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针对农村艾滋病感染者增多、信息闭塞等现状,应积极推行防艾“村(居)民自治”,通过建立防艾自治组织、制定村民防艾自治公约、组织开展宣传及防治干预活动等方式,建立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农村防治艾滋病健康促进机制。
  据介绍,广西是全国艾滋病疫情最重的几个省份之一,根据有关统计,目前农村居民感染艾滋病的比例较高,大量劳务大军和留守妇女为疫情蔓延埋下隐患,而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传统的防艾宣传教育模式难以奏效,农村防艾形势较为严峻。
  韦凯钟等7名政协委员建议,必须创新机制,推行防艾“村(居)民自治”活动,筑牢农村、城镇居民防艾网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势头。
  一是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防艾村(居)民自治小组,同时建立宣传干预活动中心户,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群众学习、沟通、交流,完善“县防艾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村卫生室—村(居)民自治小组—联系户”防艾网络。
  二是制定村民防艾自治公约并启动运行,并把防艾“村(居)民自治”与计生部门开展的“诚信计生”的中心户、妇联创建的“妇女之家”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是建议政府下拨经费或利用社会捐助,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
  据介绍,2010年10月,广西河池市率先在都安等县推行防艾“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防艾知识知晓率从35.6%提高到95.2%。

 

来源:http://www.g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1-01/21/content_219231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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