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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声音:破解“血荒”之困需调动各方力量

2010-11-02 

全国大面积凸显的用血告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199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民共和国献血法》中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在自愿献血模式下,寒暑假,街头采血车和献血屋的采血量有限,必须扩大采血的范围, 社区广泛做好前期宣传,让采血车深入到社区。通过行政的力量进行安排,将宣传动员的任务以的名义分解到各个区,然后再逐一分解,既减轻了血液中心的宣传任务,也扩大了血液采集的范围。
  真正避免无偿献血制度下可能出现的“血荒”,要参与自愿献血的宣传或者直接献血,即向民众宣称自愿献血是国家倡导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采血设施的投入。建设更多的献血屋,购买更多的采血车,以方便公众献血,扩展采血的范围。”另外,也可让手术病人的亲属、朋友、同事参加互助献血,对于一些择期手术患者,可在身体条件较好的时候,自己捐血备用;孕妇在临产前3个月献一定量的血,以供紧急时使用,自己不需要时也可以捐给别人
  面对“血荒”,需要的是制度反思
  空前严重的“血荒”牵动人心。在各方努力和各种措施实施后,一些城市的情况已有所缓解。面对这一尴尬的“血荒”之痛,反思和应急同样重要。只有找出现行制度中的深层缺失,形成保证血液供应的长效机制,才能让“血荒”渐行渐远。
  我国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这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分析各地“血荒”屡屡出现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公众对献血或无偿献血还有一定的误解,有的认为献血会对身体造成损害,有的对“无偿献血、高价用血”心存疑惑;二是制度激励还不完善,献出爱心后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不能调动献血者的积极性;三是献血保障措施不到位,献血不够方便,有的医疗人员采血服务不好。
  问题的暴露不可怕,重要的是能否及时、有针对性地逐一破解。
  献血是免费的,用血的费用是高的,是否以此盈利?公众有这样的疑问很正常,这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和血液管理机构公开账目,公开流程,公开运行,公开血液的采集、运输,还公众一个明白,消除“公民献血、医院卖血”的疑虑。
  激励措施的完善同样必不可少。无偿献血制度公众能够理解和接受,但关键是各地能否以有效的措施、有力的办法激发公众的爱心。就普通群众而言,一味地强调“觉悟”、“奉献精神”,将献血人群单一的原因归于“道义”,显然是有所不足的。对于献血者,可以用一些非经济手段真正起到“鼓励”作用,比如对本人和家人用血给予更多方便和优惠,而不能让过程过于繁琐和不便;对农民工等群体、多次献血的固定献血者,应当加大鼓励力度,比如让其免费进入公园、优先看病等。
  要强化责任完善服务保障措施。这次“血荒”中暴露出有的城市医务人员在采血过程中有工作时间减少、态度冷淡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献血是献爱心,医疗卫生部门应尽最大的可能提供便利条件。应从工作流程要求、作风建设方面规范医疗人员采血的职业规范,让献血者感受到便捷和温暖,绝不能允许因为采血人员态度冷淡而使爱心冷却。
  “血荒”问题关及生命,决不能成为周而复始、挥之不去的社会之痛。只有社会有关各方认真反思,以此为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的“契机”,才能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和爱心,彻底远离“血荒”的危机。

 

来源: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010/29/t20101029_21926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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