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简介
中文简称:福州市优抚医院
性质:公立医院
类型:专科医院
等级:二级丙等
省份:福建省
城市:福州市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成立于1956年10月,创办之初专门收容五保户和复退军人中的精神病人,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01年从鼓楼区观凤亭旧址迁入仓山新院以来,办院规模和收治病人实现了跨越式增长,通过积极面向社会收治精神科患者、与各类城乡医保挂钩,逐步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民政福利特色的精神病专科医疗单位,成为省康复医学会精神病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及挂靠单位。2010年按照闽政办156号文件要求,医院承担起了全市五城区“三无”、复员退伍军人、低保、特困精神病人以及“110”、救助站送来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医院发展成为二级专科医院、市级文明单位。
医院占地25.8亩,已有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另有一幢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共九楼的新病房大楼正在建设中,预计2014年投入使用。医院现由卫生部门核定的病床数为129张,新病房大楼建成后预设床位500张,目前我院分5个病区,医生13名,护士49名,设有B超、彩超、数码X光、脑电、心电等医技科室,收治的住院病人有350名,其中三无、低保、特困病人占90%以上。
医院建立一定的人才激励机制,在全院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多次在市局系统技能竞赛中取得好成绩。鼓励继续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医疗护理业务学习,坚持每周半天业务学习,同时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到大医院进修,邀请专家教授来院上业务课。通过学习,使医护人员业务能力有比较大的提高,克服医护人员断代的困难。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建设高、中、低搭配合理的人才梯队,丰富职工业余生活,通过发挥人的积极因素,将医院做大做强。
医院在管理体制上实行院长、病区主任负责制,副职向主官负责;用工制度上实行成本核算和目标承包负责制;在干部和管理骨干的使用上,实行聘用制;建立行政、医护、后勤人员三套值班体系,实行全方位管理;在分配制度上,打破正式工、临时工界线,实行将工资、奖金和任务、效益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通过提倡“提素质、比技能、讲奉献、树形象”,营造浓厚的爱岗敬业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提高工作绩效,努力在管理上做文章,在服务上下功夫,打造文明高效服务型窗口。
医疗设备
精神科:备有电脉冲治疗仪、电休克治疗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彩超、全自动生化仪、数字CT等先进设备。
特色专科
精神科:是院级重点学科。主要以收治各种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器质性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反应性精神障碍等疾病患者为主。研究方向:各种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器质性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癔症、反应性精神障碍等疾病患者为主。
地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路66号
联系电话
电话:0591-63382888;0591-63382666
地理坐标
行车路线
公交:121路、126路、138路、157路、157路支线、159路、162路、163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