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简介
中文简称: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等级:三级甲等
省份:黑龙江省
城市:黑河市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建于1953年,是由当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34,35,36后方医院合并而成,当时称战勤医院,后改称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厅,属非营利性全民事业单位,是我黑龙江省建院最早,规模最大的神经精神科省级专科医院。
医院设有黑龙江省北部地区脑血管疾病急救中心,具有人员素质好,机动性强,反应速度快,辐射面广,救治成功率高的特点。
经过五十年的建设发展,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已成为黑龙江省北部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社区服务为一体,具有医疗资源雄厚,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设备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的医疗卫生中心。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自1990年以来一直保质着全国文明医院的称号,自1989年以来一直保持着市级,地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称号,2000年至2003年分别通过黑龙江省“公众信誉”的医院和省内“医德医风”省内最佳医院评审达标合格医院。
医院长期担任黑龙江省医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神经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精神疾病康复专业委员会理事,黑龙江省医学会精神科护理学会主任委员等职。
医疗医资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设编制床位800张,有职工688人,卫生技术人员583人,占职工总数的 %。医院临床科室有精神科,精神外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神经康复科,普通内科,普通外科,循环内科,妇产科,骨科,介入治疗科,皮肤科,急诊科等科室,临床辅助科室有电诊科,理疗科,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CT磁共振室,血液净化中心,生物反馈治疗室等科室。同时,医院设有黑龙江省精神病防治研究所,负责全省精神病防治,精神卫生宣传,技术指导,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和精神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项工作,设有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小组负责伊春市,黑河地区和大兴安岭地区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医疗用房36800平方米。设施先进,环境幽雅,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有一批享誉省内外的医学专家和一大批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在医院现有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职16人,副高职56人,中级职称202人,初级职称307人。
医疗设备
医院拥有大型医疗设备: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大C臂,全身CT,DX型X光机,彩色B超,彩色经颅多普勒,脑电地形图仪,大型体外碎石机,血液净化系统,生物反馈治疗仪和常规特殊化检验系统,医疗设备配置合理。
地址
黑龙江省北安市交通路61号
联系电话
0456-666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