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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强化药品监管专业性权威性

2019-04-18  来源:

cnpharm

    本报重庆讯 (记者蒋红瑜) 近日,重庆市药品监管局检查三局揭牌仪式在重庆市南岸区的办公地点举行。 

    据悉,根据中央对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总体要求,重庆市委、市政府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做出成立重庆市药监局直属检查局、组建专职检查员队伍的重要决定。根据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重庆市药监局检查一局、检查二局、检查三局、检查四局,为重庆市药监局正处级直属行政机构,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市药监局检查局机关编制218名,其中行政编制和锁定的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共200名,从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县(自治县)分局划转190名,从市药监局划转10名;锁定事业编制18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划转。

    “此举有利于通过整合药监资源,科学合理分布药品监管力量,吸收更多懂得药品监管的专业人才,实现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化、现代化,在监管思路、监管手段和方式上有新突破、新作为,以适应新机构的新要求。”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黄富强评价认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青岛分院院长刘鹏表示,重庆市药品监管直属机构的设置与天津模式类似,即在直辖市范围内设置4个检查局负责“两品一械”生产等相对较高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同的是,重庆设置的4个检查局数量少于天津的5个,但设置编制218名,却多于天津的150名,也就是说,重庆集中优势监管力量的大区制设置色彩更加明显,这也和重庆作为全国面积最大直辖市的特征相符合。同时,将近九成的划转编制从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县(自治县)分局划入,既最大程度保留了原有的专业化执法力量,又解决了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分流问题,体现出继续强化药品监管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决心。建议在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检查局与区县属地药品监管的权责分工,最大程度避免监管缺失或重复监管,确保地方药品监管责任能够落到实处。

    重庆市药监局检查三局局长蹇昶表示,重庆市药监局检查局的成立,标志着重庆市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关键性的步伐,这对于保障药品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据悉,重庆市药监局检查三局负责重庆市黔江区、南岸区、巴南区、璧山区、江津区、丰都县、石柱县、酉阳县、秀山县等9个区(县)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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