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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今起实施 “被精神病”有望终结

2013-05-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日电(王永吉) 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进口奶粉进入门槛提高、禁止在湿地内从事挖砂、开矿等活动……进入5月,《精神卫生法》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开始正式施行。
  
   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已于去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今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精神卫生法》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
  
   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件多次被媒体曝光,精神障碍“非自愿住院治疗”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精神卫生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同时,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很多医学界和还是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部《精神卫生法》得以出台,并且确立“自愿住院原则”原则,本身就已经是最大的进步,此前引发激烈争议的“被精神病”现象亦有望终结。
  
   《精神卫生法》在确定住院治疗自愿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也是为了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会对自己以及他人造成伤害。
  
   《精神卫生法》还在中国心理咨询界引起了关注。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心理咨询师只能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没有“开药权”。
  
   此外,《精神卫生法》还确保贫困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救治,该法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且,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中国提高进口奶粉进入门槛
  
   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提高了进口奶粉的进入门槛,确保进口乳品的安全质量。
  
   近年来,“洋奶粉”安全负面事件层出不穷,如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美素丽儿”事件等。因此,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这一规定也格外引人关注。《办法》规定,乳制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产品合格标准。
  
   《办法》提出,进口乳品标签上标注获得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应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业内人士认为,质检总局之所以设立如此严格的官方把关门槛,是因为一些“出身不正”的洋奶粉普遍存在“吹水”成分。
  
   《办法》还规定,质检总局将对国外乳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进口商和经销商实施备案,对进出口乳品实行安全风险评估,只有检验检疫合格,方可入境。其中首次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和地区需向质检总局递交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若检验检疫不合格,将责令进口商在三个月内销毁,或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
  
   禁止在湿地内从事挖砂、开矿等活动
  
   由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今日起正式实施。《规定》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禁止在湿地内从事挖砂、取土、开矿等活动。
  
   《规定》共三十七条,涵盖了湿地保护规划、征占许可、补水、湿地恢复、有害生物防治等湿地保护必需的基本制度内容。就社会关注的工程建设征占用湿地问题,《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占用单位应当对所占湿地进行生态修复。
  
   《规定》还明确指出,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挖砂、取土、开矿;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引进外来物种;其它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规定》还提出,国家对湿地实行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方式,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加强湿地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湿地保护执法活动,对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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