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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药品“身份证”有四种途径

2012-07-06  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乔 宁)“您查询的是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药厂在2011年7月7日生产的防风通圣丸,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该药品已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医务室。”7月5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药品电子监管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当记者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把“81031540006766830077”这一药品电子监管码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号码“106695001111”时,立刻收到了以上回复。活动中,11位北京市民还体验了如何通过拨打“95001111”电话、登录“www.drugadmin.com”网站、应用“药品管家”手机软件3种方式,快速查询药品信息。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生产企业印(贴)在药品最小销售包装上的20位一维条形码,包含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对药品生产、批发、配送、零售全过程的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跟踪,有利于药监部门实时掌握药品的生产、流通及库存情况,及时发现并召回问题药品,有效打击假药劣药。
   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10月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至今,该局已将全国1/3的药品品种、2/3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所有药品批发企业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其中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在产企业2189家、物流配送企业7304家。预计到今年年底前,西部12个省(区)的47595家零售药店将被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到2015年年底前,全国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单位和零售药店将被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实现药品制剂全品种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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