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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结束基层以药补医历史

2011-12-19  来源:http://www.jkb.com.cn/document.jsp?docid=263204&cat=0I

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
  
   药品费用下降6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21.4%、住院次均费用下降15.3%——这是医改以来,河南基层群众心中算得最畅快的一笔账。
  
   “小病敢吃药、大病敢住院”。在农村和基层,老百姓不再为看病就医担心。医务人员也普遍感受到,基层条件明显改善,就诊人员逐步增多,医患关系更加融洽。这得益于国家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我国开始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今年7月底,全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结束了基层以药补医的历史。
  
   初步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
  
   2009年8月,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又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目前有29个省份增补了基本药物种类,平均增加205种。从配备使用情况看,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基本能够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说,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分步实施、进展顺利。
  
   一张规划细致、描绘清晰的路线图正在成为现实:
  
   2009年基本药物制度在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
  
   2010年在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实施;
  
   2011年7月底,全国5万多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卫生室,使农村居民更加便利地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山东日照市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9.76%,为群众节约医药费近2亿元。
  
   初步建立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
  
   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2010年11月,在总结地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国家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
  
   新的招标采购办法主要有五个关键环节:一是招生产企业。确定中标企业是责任主体,对药品质量和配送统一负责,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二是招采合一、量价挂钩。这样做能够发挥规模优势,可以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和采购成本;三是双信封制。核心是确保质量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评分因素干扰;四是集中支付。政府直接向生产企业支付药款,保障生产企业利益,也杜绝了不正之风的发生。五是全程监控。对中标企业从生产到使用进行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将基层用药全部纳入药品监管范围,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这不仅仅是药品采购模式的变化,也是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药品供应配送方式、政府监管模式的一场深层次变革。
  
   山东、江西、黑龙江、辽宁等大部分省份率先完成新一轮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与上一轮药品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为30%左右;河南、重庆、青海等地还同期开展了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医疗器械、耗材的价格。
  
   同时,基层用药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中标药品属于全国排名前100位企业产品的占40%,河北高达61.9%,四川达49.3%。各地还结合实际创新药品配送方式,宁夏、内蒙古积极引入邮政企业参与基本药物配送,利用遍布城乡的健全网络,承担配送“兜底”责任,保证药品及时供应。
  
   随着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的不断推进,药品流通环节的“水分”将被逐步挤掉,群众用药负担下降,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平价药终将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药品降价了,医院运营费用从何而来?医生的激励机制从何体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对此,国家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从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入手,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建立并持续运行。按照统一部署,到今年12月底,全国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将基本完成,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供应机制和长效性的经费保障机制。这无疑将有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激发新的活力。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运行费用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运行得到切实保障。各地都相继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并按国家要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25元及以上。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实际工作量核编定岗,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固定的编制流动的人。目前,2788个县(市、区)共核定编制数114万多人,比改革前增加了29.9%。
  
   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居民满意度挂钩,大幅增加一线人员和骨干人员的收入。据抽样调查,综合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月均工资增加了600元左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重心开始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北京、天津、上海等地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推行家庭医生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江苏无锡还推行“健康保姆”服务模式,满意度达92%以上,促进了基层医患关系的改善。
  
   为解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发展的后顾之忧,201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据2010年抽样调查,改革后,财政和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补偿比例达到56.6%,比改革前提高了13.1个百分点。
  
   “实践证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既维护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也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孙志刚说。(记者吴晶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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