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行动 > 健康快讯 > 12月起海南村卫生室只收诊疗费 农民只需付5毛钱

12月起海南村卫生室只收诊疗费 农民只需付5毛钱

2011-11-26  来源:健康报网

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海口11月25日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村卫生室将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统一进行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这是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省物价局就我省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作出规定,即在全省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将村卫生室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3元。其中,新农合基金支付2.5元,个人支付0.5元。
   此外,在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
   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药品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村卫生室要公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药品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