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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000种药品均价降两成多 去年来5次降药价

2011-11-22  来源:健康报网

出厂价6毛钱的药品,经过了各地正规的统一招标之后,最终在医院的售价竟高达12元多,利润超2000%以上……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连续两期报道了数10种“天价药”,其中有的利润高达6500%以上。
   据《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的药品招投标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却被某些利益团体钻了空子,形成了隐秘的利益链条,成为推高药价的幕后黑手。而除了每年采购部门审定的招标价过高、医院加成15%的价格政策不合理外,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也存在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限价”过高等问题。
   为什么药品的价格会这么贵?有多少药品是由政府定价的?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报道中的高价药在广东价格如何?基本药物在全省如何统一招标?昨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分别就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省物价局
   去年以来5次降药价
   就“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定价方式、程序等问题,南方日报昨日专访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国家现行药品定价政策规定,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范围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及一些少量的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数量约为3300多种,只占到市场上流通药品的20%左右,其他占大多数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而2000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药品定价办法,将定价方式从过去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三个环节定价调整为只制定“最高零售限价”。目的是通过控制最终价格,同时赋予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制定机制,该负责人透露,药品最高零售价是以社会平均成本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药品质量、疗效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政府定价一般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公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统一价格,这和主要是“一厂一价”的药品招投标中标价格不同。
   就广东而言,制定药品价格实行的是阳光定价。在严格履行网上申报、成本调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的基础上,针对药品定价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进一步严格专家论证程序,并增设了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社会评议、跟踪调查等环节。
   经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药品定价方案,还要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才可进入提请集体审议的环节。根据广东对药品定价实行的动态管理,药品定价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还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跟踪调查或者政策评估,根据药品供求、成本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校正药品价格。
   去年以来,广东已开展了药品价格复核工作,采取措施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根据市场实际销售情况,先后5次降低了近4000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1.5%,累计降价金额达60亿元。
   作者:牛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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