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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药房重归医院管理:芜湖模式走回头路

2011-11-07  来源:39健康网

芜湖自今年10月起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零加成销售,把县级公立医院用药也纳入统一配送管理。同时把药管中心的名称由“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改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探索全市大型医用设备统一管理的新模式。
   记者获悉,芜湖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销售后,5000万元以上的药品收入缺口,主要仍将借鉴上海“闵行模式”经验,通过药品供应链改革产生的增值服务费的方式予以补偿,财政承诺兜底。
   药房回归
   芜湖市卫生局局长韩肃对本报表示,把药剂科划归各医院,首要的考虑就是让医院提供更好的药事服务。
   自2008年1月1日起,8家公立医院药剂科106名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工资关系都调到了药管中心;医院则成立“药品调配中心”,管理门诊药房、病区药房和药库,药品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虽然还在原来的办公室,但工作职能主要变成了药品调剂”,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简称“芜湖二院”)药剂科陈主任说,这给医院的临床药事服务带来了不便:由药管中心派人下病区,关系不顺;药剂人员也难以被纳入病区的统一管理,充分参与诊疗。
   据了解,药剂科划归药管中心后,芜湖二院还是保留了“临床药学室”,并招聘了3名药剂师。但相比原来药剂科41名工作人员,人手远远不够。
   改革后绩效福利的调整,使部分医院药剂人员收入水平下降,这是“药房回归”的另一个原因。药管中心主任冯英告诉记者,8家公立医院药剂人员的工资关系转入药管中心后,其绩效工资参考原医院的级别和平均绩效发放,但相互之间差别不大,一些来自效益较好医院的药剂人员,积极性受到了影响。
   以当地龙头的芜湖二院为例,其业务量占全市的55%,年收入5个多亿,但剥离出去的药剂人员无法分享医院的快速发展。
   “我们的绩效收入比本院同事低20%-30%”,芜湖二院药剂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说,10月份的工资就重新回医院拿了,估计上涨10%没有问题。
   利益难断
   医药分开改革后,芜湖市属8家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加成比例由15%下降为10%,加上集中采购使药品降价,三年累计降低患者药费负担1.6亿多元。
   看得见的数字促使芜湖市扩大改革,自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加成销售,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都被包括其中。
   芜湖市药管中心的数字显示,三年来8家市属公立医院的年药品采购量已从2亿元增长到5亿元,如果取消目前10%的药品加成,医院的药品收入将减少5000万元。再算上芜湖市辖四县的县级公立医院,需要补偿的数目更大。
   仍以芜湖二院为例,该院有1500张床位,月门诊量约3万人次,如果分别按照2元/床日和1元/诊次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只能增收12万元左右。而其药品月度销售额约1500万元,零加成后每月的药品收入缺口为150万元。
   芜湖医改办人士介绍,芜湖市将采取“一升一降一兜底”的补偿思路,通过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增设药事服务费等办法给予医院补偿,市财政兜底。但药管中心的测算表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仅能补偿1-2个百分点。
   记者获悉的一份上呈国家发改委的汇报材料显示,芜湖决定借鉴上海闵行区重塑药品现代流通方式,通过与供应商链接的物流管理体系再造,产生增值服务费约15%-20%,补偿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损失。
   据悉,芜湖在药品集中采购中锁定了三家供应商,分别为8家医院分属的三家医疗集团服务,稳定可观的采购量和2个月的快速回款等条件,使配送商愿意让利。药管中心的人士透露,配送商已承诺让利20%。
   韩肃指出,配送商的让利空间来源于药品流通领域中的增值服务费,这种与供应商的谈判机制是国家允许的。并且过去三年多的改革成效显著,彻底切断了医药之间的利益链条,医生受贿既无可能也不必要。
   芜湖的改革无非是变“以药养医生”为“以药养医院”,其补偿仍然来源于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贡献。这和上海“闵行模式”所受的诟病如出一辙,并且芜湖医改的政府参与程度,和招标过程中对竞争的限制,都有过之无不及。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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