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行动 > 健康快讯 > 青海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增补药品“有据可查”

青海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增补药品“有据可查”

2011-07-11  来源:青海日报


   为指导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合理使用省基本药物增补药品,根据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省卫生厅组织临床医学、药学专家编写了《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临床使用手册》,目前已经印发全省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手册》包含化学药、中藏成药两个分册。化学药品部分对增补药品分项进行系统的论述,按照抗微生物药,神经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等分为13个部分;中成药部分按照内科用药、外科用药、妇科用药等分为6个部分;藏成药部分内容包括概述、诊断要点、药物治疗与注意事项4个部分。为方便藏医药人员学习使用,藏成药部分采用藏汉双语编写。
   《手册》将促进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增补药品,降低药品不合理费用,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同时引导广大患者建立良好的用药习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