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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率先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看病报销40%

2011-06-13  来源:青岛早报

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看病可报销40%,使用基本药物的还可提高10个百分点。昨日,国家人社部透露消息称,将在全国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早在2009年就推行了门诊统筹制度,并逐步从职工医保延伸到了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在1200元的总费用范围内,可报销40%,报销金额为480元。
   买药检查都能报销
   据了解,青岛市提高了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在1200元的社区门诊消费范围内,参保居民只需要交纳六成费用,不仅包括药品,一些必要的检查也被纳入了报销范围。按照最新规定,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非从业人员,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规定范围和限额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4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可报销的项目除了青岛市的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外,还可报销部分检查项目,如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检查、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小的清创缝合、换药等。
   大学生报销上不封顶
   青岛市还率先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所有在青的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看病即可享受60%的报销,并且不设报销上限门槛。也就是说,在青近20万在校大学生患感冒等小病打针吃药也可享受医保报销。
   据青岛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与职工门诊统筹不同,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建立,由大学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高校医院或其他选定的机构)包干统筹使用。大学生的日常门诊医疗纳入保障范围,在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在规定范围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据介绍,目前,青岛七区包括公办、民办在内的在校大学生参保的人数达到了近20万,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便可参与门诊统筹报销,因考虑到大学生身体素质较好,暂不设定报销金额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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