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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提至25元

2011-05-25  来源:http://cj.39.net/yg/2011525/1702066.html

促进基本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24日上午10时,卫生部就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表示,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通过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进行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利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蔓延,有利于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1年,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据秦怀金透露,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等方面:一是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每年新增服务人群约4800万人。二是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三是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提高疾病早期筛查水平。四是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频次。五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卫生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
   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0大类41项,老百姓将享受到更多的免费服务。
   一是居民个人健康档案进一步完善。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时的记录将被及时纳入健康档案。随着电子健康档案的不断建立,以及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有效衔接,将进一步方便医疗机构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居民个人了解自己的健康信息。
   二是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可获得更多的保健服务项目。儿童健康管理的受益人群主要是0-6岁的学龄前儿童,出生后的新生儿可以在家中享受到医务人员上门的家庭访视服务;在1岁、2-3岁和4-6岁期间每年可以分别享受到每年4次、2次和1次健康管理服务。每个0-6岁儿童全程可获得13次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同时,对于所有0-6岁儿童,都可以免费获得14种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对于孕产妇,在怀孕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到5次保健服务,产后至少2次访视和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等实验室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受益人群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每年可以免费获得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其中,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等。
   三是重点疾病患病人群管理进一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可以免费获得4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和1次健康检查服务,包括病情评估、生活和用药指导等。
   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免费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并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也将逐步开展。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要求各地为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同等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暂住人口。另外,在健康档案、妇幼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服务中,我们还要求充分发挥好中医药的优势,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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