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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召开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2011年重点改革任务工作部署会

2011-04-21  来源: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lfwjgs/s3586/201104/51405.htm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卫生部于4月15日在厦门召开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2011年重点改革任务工作部署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卫生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协调工作小组组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出席会议。会议由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司长张宗久主持。
   马晓伟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是完成三年医改任务的攻坚之年,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关键一年,试点城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性、紧迫性和有利条件。一年多来,公立医院普遍开展的便民惠民服务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保证便民惠民的效果得以巩固并形成长效机制,必须及时撬动与改革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立与新政策相适应的新机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也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的必然要求。同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政治基础;医疗保障制度快速发展,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不断增加,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经济基础。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作为改革的先头部队,应当充分把握机遇,发挥先试先行和示范引导的作用,建立符合实际情况、适应购买服务格局的体制机制。
   马晓伟强调,要把握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一是要完善规划调整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各地应当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地方实际,完善公立医院设置规划,解决办哪些公立医院、办多少公立医院、办多大规模公立医院的问题,为明确政府责任、促进公立医院健康有序发展、落实政府财政政策奠定基础。二是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要合理划分政府举办公立医院和对医疗服务行业进行全行业监管两个方面的职能,做到监管有队伍、举办有权力。要探索将高度分散的办医权力进行整合,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在现行体制下,建立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办医机构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要建立对公立医院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政府与公立医院的权力配置、院长的选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三大问题,做到放权、选能和问责相一致。要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不仅卫生行政部门要下放权力,其他履行部分办医职能的部门也要下放权力。四是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要抓住医疗保障制度快速发展的机遇,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五是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要完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强监管,创造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六是实行上下联动,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要继续探索形成不同形式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资源的纵向流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七是改革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要探索建立符合医务人员专业性特点和购买服务格局要求的人事制度。要进一步扩大医院内部分配,提高临床医务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收入水平。要推动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职业发展的平台。
   马晓伟指出,推进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要把握若干重要关系。要按照“两发展两控制”的原则,即有利于公立医院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水平、有利于控制医疗机构规模不合理扩大和技术盲目使用、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要正确处理好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与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两方面任务的关系,依靠综合改革的推进建立便民惠民的长效机制。要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地方实际情况选择重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握好坚持中央顶层设计和鼓励地方大胆探索二者的关系,在不违背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地方特点的改革模式、政策措施和推进路径。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力度,研究制定具有细化、操作化的实施方案,并做好信息交流、新闻宣传和评估总结工作。
   会议期间,上海、厦门、深圳、鄂州和株洲介绍了当地推进2011年重点改革任务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
   国办秘书三局、国务院医改办、国研室、卫生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除上海市外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卫生局局长、医改办主任,福建省卫生厅、医改办负责同志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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